趁女酒醉撿屍性侵 男辯稱性交易有先塞5千元

檢警調查發現,該名男子在4年前,到桃園縣中壢市一間按摩店舒壓後,晚間10時要求對方陪他「出場」和友人聚餐。

一行人喝到隔天近2點,男方見女子已有7、8分醉意,先是塞了5千元給她,之後再帶往附近摩鐵「撿屍」性侵。

直到凌晨5點多女子醒來,才發現自己和對方全身赤裸躺在牀上。

女方質問「你怎麼會趁人之危?」隨即穿上衣服回到按摩店向老闆娘哭訴。但事後打開皮包,發現多了5千元。

但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女方本打算報警,男方得知後先要求她別聲張,當天下午又拿了7500給女方,

欲製造「性交易」的假象,稱說是結清前一天的按摩費和出場費。

男子面對檢警訊問,堅稱女方已收了他5千元,還強調當時有和對方說好是「要開房間的錢」。

但女方反駁「我當時喝醉了,根本不記得對方有塞錢給我。」

她說當時按摩和3小時出場鐘點費,金額就是5千元,應該就是這筆錢。法院事後傳喚相關人等,

確認當時男方並未說5千元是什麼錢,因此認定男方乘機性交,判處他3年8個月,另須賠償女方51萬金神撫慰金。

 

工作內容:不脫衣、不秀舞、單純喝酒、唱歌、聊天的模式上檯。

 

晚場上班的時段
P.M.8:00 ~ A.M.3:00
P.M.9:00 ~ A.M.4:00
P.M.10:00 ~ A.M.5:00

學生班:
P.M.11:00 ~ A.M.6:00
P.M.12:00 ~ A.M.7:00 (不是每家店都有)

上班的時段確定了之後呢,再來就是要決定你上班的天數了,上班的天數會影響到妳的節數錢,也就是妳的薪水。

 

(以下為一週要上的天數)通常一節是10分鐘

 

三天班 $120/節 ~ $130/節,以時薪來算的話就是$720 ~ $780

四天班 $130/節 ~ $140/節,以時薪來算的話就是$780 ~ $840

 

五天班 $140/節 ~ $150/節,以時薪來算的話就是$840 ~ $900

 

所謂節數就是妳坐在客人旁邊的時間,萬一客人選其它妹妹不選妳,這樣的話妳是沒有薪水的呦!

 

有興趣想了解詳細的寶貝們可以利用以下的連絡方式或是電話聯絡

 

廖小羽(JOJO)

TEL:0978123913

LINE:a0978123913

WECHAT:gina154838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
(中山國小捷運站2號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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