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年前的今天,也就是1964年3月13日,凌晨3點到4點之間,美國紐約市一位名叫基蒂·吉諾維斯的酒館女經理被殺,全身有3處刺傷,雙側氣胸窒息而亡。

  基蒂·吉諾維斯在皇后區霍利斯照看和管理着“伊芙的最後一刻”酒吧

  在《旁觀者》這本書的第二頁,作者寫了這樣一段話:“本書不打算複述1964年那晚在基蒂·吉諾維斯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麼,而是嘗試闡述完整的真相。我想要講的是一個從未有人講述的故事。我想要解釋這起發生在皇后區邱園的一個寒冷夜晚的事件爲什麼被人誤解了50年。”這句話有如下關鍵詞:事實、真相、故事、誤解、歷史

  邱園的約瑟夫·德梅準備了一幅詳細的犯罪現場示意圖

  什麼是真相?什麼是事實?

  大家都知道盲人摸象的故事,每個人所掌握的都是事實,但是局部的事實並不等於整體的真相。我們可能會迷失在事實當中,但是看不到真相。2016年的時候,牛津詞典收入了一個新詞:“後真相”,根據牛津詞典的解釋,“後真相”指訴諸情感和觀念比訴諸事實更能激發公衆輿論。

  目前,有大量的報道,後續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反轉。爲什麼會有反轉呢?因爲事實不夠,換句話說,事後有更多事實的加入,使我們對真相有了全新的理解。我們所理解的新聞,應該是以真相爲追求的,但是新聞之所以新,在於它要追求時效性。這其中存在着矛盾。

  2013 年,當初的犯罪現場

  新聞的書寫和歷史的書寫

  去年有一部電影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叫《華盛頓郵報》,其中女主人公的丈夫,也就是《華盛頓郵報》前總裁菲利普·格雷厄姆,說過這樣一段話:“新聞是永遠不能完成的歷史的草稿,它書寫着一個我們永遠不能完全理解的世界。”當中提到了新聞是歷史的草稿。新聞是對新近發生的事件的報道,強調時效性,也強調客觀性。

  歷史又是什麼?我們所熟悉的哲學家卡爾·波普爾這樣說:“不可能有‘事實如此’這樣的歷史,只能有歷史的各種解釋,而且沒有一種解釋是最終的,每一代人都有權形成自己的解釋。”

  《華盛頓郵報》電影海報

  英文當中的“歷史”(history)這個詞,我個人感覺可以把它拆分成“故事”(hi, story)這個意思。我們可以看到大衆所喜歡的歷史是什麼?是演繹,是歷史故事,是各種古裝劇。因爲有人物、有情節、有發現、有突轉,歷史首先是有三重維度的,一個是發生學的歷史,是實際發生過的歷史,這個是客觀存在的;第二個層面叫認識論的歷史,也就是人爲書寫的歷史,只要有人書寫,就有剪裁,就有突出,就有主觀性;第三個維度是傳播論的歷史,就是被講述和被接受的歷史。

  嫌疑人莫斯利入獄時的全身照,該照片爲首次公開

  同樣的,新聞也是三重維度。第一個是發生學的新聞,就是實際發生的事實,強調客觀性;第二個是認識論的新聞,是人爲書寫的報道,強調主觀性;第三個是傳播論的新聞,是被講述和接受的新聞,強調其中的故事性。

  基蒂案中的調查與還原

  報紙和電臺都用一兩句話提到基蒂·吉諾維斯(簡稱基蒂案)的死亡,僅此而已。有幾份早報在3月14日星期六刊載了簡短的報道。第一個轟動的報道來自兩週後的《紐約時報》:37人目擊兇殺但均未報警,皇后區一女性被捅,羣衆冷漠震驚警員”,報道者是馬丁·甘斯伯格,而背後的決定性人物是《紐約時報》新上任的地方新聞責編、普利策獎獲得者羅森塔爾,他與紐約警察局高管墨菲在共進午餐時,預感到了“值得寫到教科書裏去的”基蒂案背後的巨大潛力。蓋伊·特立斯在《王國與權力》中描繪過1966年的《紐約時報》,“羅森塔爾想要戳到整個紐約城的痛點”。

  羅森塔爾派遣下屬甘斯伯格花了三天的時間採訪目擊者、鄰居和警方,3月27日,也就是案件發生兩個星期後,《紐約時報》把這篇報道放到了頭版,給了四欄位置。報道頗爲戲劇化的開場白,是由羅森塔爾親自寫的:“皇后區邱園有38位可敬的守法市民在半個多小時的時間裏圍觀了一起兇手尾隨並分三次用刀攻擊一名女性致死的案件。”由於聳動的標題、報紙的重大影響力,導致輿論發酵,並最終影響了歷史進程。

  基蒂走過照片中停着輛車的那個街角,然後從最靠近那輛車的、放着門墊的門口走了進去並倒在那裏。她自家公寓的門位於照片右下角

  爲什麼一個刑事案件會從新聞這個“草稿”走向歷史,直到今天我們還在談論它?過程就是如此。柏拉圖在他的《理想國》中,提到過“洞穴之喻”這個寓言。有一羣囚犯,從出生之後,就被固定在山洞的深處,他們的目光只能望向牆壁這一側,在他們的身後有一堵矮牆,上面有一些傀儡操縱者,背後有火光。這羣囚徒終身在看洞穴深處牆壁上的各種幻影。

  1922年,輿論學大師李普曼,寫了《公衆輿論》這本書,也援引了柏拉圖的“洞穴之喻”,他指出,我們普通人就像這些囚犯一樣,並不是生活在真實的環境中,而是生活在幻象當中。換句話說,我們回顧一下剛纔基蒂案的調查,從新聞的“草稿”走向歷史的過程當中,勢必有一些非常重要的人,起到了關鍵的製造幻象的作用。

  事實錯了,但是輿論對了?

  剛纔提到“後真相”這個概念,也就是訴諸情感和觀念,可能比訴諸事實更能煽動民意。《旁觀者》這本書通過還原真相告訴我們,《紐約時報》有關基蒂案的報道,包括這個案件的接受和傳播,是有很多很多謬誤在裏面的。

  比如就從它的頭版說起,它的頭版標題錯寫爲37個旁觀者(報道正文和廣泛流傳的說法都是38個人),《旁觀者》作者通過調查還原告訴我們,其實大約只有五六個人真的比較清楚當時發生了什麼,有兩個人是確切知道正在發生什麼,其中有一個人選擇了拒不報警,另一個人經過長時間的猶豫還是報了警,沒有人救助的這個判斷是錯誤的。

  吉諾維斯家和另外三戶人家住在布魯克林聖約翰廣場29號裏

  《旁觀者》這本書最感人的是到快結尾的時候,提到了基蒂的鄰居,一個一米五都不到的婦女,她在聽到動靜後毫不猶豫地趕往現場,在血泊當中抱起基蒂,說“基蒂,是索菲,噓,沒事了。是索菲,沒事了,是我,我來了。”這本書以這句話爲結束。換句話說,基蒂並不是死在那麼冷漠的環境中,至少是在她朋友的懷抱裏去世的。

  基蒂在通往卡爾·羅斯房間的樓梯腳下尋求庇護

  《紐約時報》全都報錯了,然而,假如《紐約時報》沒有誇大事實,這不過是一個三天,最多五天後就會被人遺忘的悲劇。就因爲《紐約時報》的標題黨和誇張的描述,才塑造了這個都市傳說。

  也許基蒂沒有白死,她成了一個歷史性的角色,這個案件也產生了一些正面的歷史影響。一方面民衆要求改革緊急救助電話,所以1968年,美國全國才統一了緊急電話號碼,也就是著名的“9·11”報警電話。此外還有“照亮這條街”項目,深夜的時候,各個街道都有充分的照明,還有目擊者援助項目、性犯罪者登記制度、鄰里互助制度等。

  學術界有一本非常著名的著作叫《毫無迴應的旁觀者》,其中旁觀者的大衆心理學因素被學者所強調,這個效應被稱爲“吉諾維斯綜合徵”,引發了三個領域的研究——城市心理學、社會心理學和輕社會問題。1964年到1984年,大約有一千種文章和書籍,試圖研究旁觀者綜合徵,這都是正面的效應。

  當然也有負面影響。比如說媒體,包括公衆輿論,干擾了審判。基蒂案的法官夏皮羅只好施一個苦肉計,在審判時,有意忽略了精神病學專家的證詞,導致兇手以此爲由,繼續上訴,案件重審。1967年,紐約州上訴法院判定法官夏皮羅在量刑階段應該考慮精神病學專家的證詞,有罪判決維持,從死刑改成終身監禁。

  通過這場案件,我們確實可以聯想到“後真相”時代的特點:事實描述可能是錯的,但影響又是巨大的,這到底該讓我們如何理解?包括新聞學院的教授們,也依然處在理解當中,我們大家還要繼續進行思索。

  本文爲2019年3月1日陸家嘴讀書會

  “沉默的旁觀者:一樁美國罪案的故事與真相”活動速記。

  發言人馬凌,復旦大學新聞學院教授。

  文章有刪改。

  《旁觀者:一樁美國兇殺案的現代啓示》

  [美] 凱文·庫克 著

  汪洋、周長天 譯

  我們每個人都充當過旁觀者。

  旁觀者應在何種程度上承擔責任?

  旁觀者面臨的困境又是什麼?

  一樁全美聚訟不休的罪案,

  爲何良善之人,也可能有一顆“冷漠之心”?

  著名學者陳嘉映、許紀霖 誠意推薦。

  記得點擊“好看”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