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7月實施 部分中小銀行承壓)

北京商報訊(記者 崔啓斌 實習記者 硃沛鎔)銀行對個彆客戶“特殊對待”、過度授信的情況將受到更嚴格的限製。自年初發布徵求意見稿後,5月4日,銀保監會宣布《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7月1日起實施,主要監管目標為非同業單一客戶、非同業關聯客戶和同業客戶。業內人士指齣,部分同業客戶集中度較高的中小銀行麵臨壓力。

大額風險暴露,簡單來說就是銀行將大量資金投資於某項存在信用風險的資産而使其麵對的風險敞口較大。對於非同業單一客戶,《辦法》重申瞭《商業銀行法》貸款不超過資本10%的要求,同時規定包括貸款在內的所有信用風險暴露不得超過一級資本15%。對於非同業關聯客戶,《辦法》規定其風險暴露不得超過一級資本的20%。考慮到部分銀行同業風險暴露超過瞭《辦法》規定的監管標準,《辦法》對同業客戶風險暴露設置瞭三年過渡期。

據瞭解,此前同業業務的快速發展也衍生齣資金空轉問題。近兩年同業業務監管趨嚴,疊加2017年整治“三套利”等亂象,中小銀行的這一擴張之路難以為繼。有著“同業之王”稱號的興業銀行2018年擬申報同業存單發行額度6800億元,較2017年發行額度下降2200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銀行由於一級資本少,對於公募基金、部分ABS投資也仍將會受到額度限製,因為不論是否穿透、是否計入匿名客戶,投資額度都將直接受製於一級資本淨額。據天風固收統計,五大行一級資本淨額的0.15%基本都在10億元以上規模,《辦法》對大行資管産品投資幾乎沒有影響。不過中小銀行可能會麵臨一定的壓力,超過1億元的銀行僅有18傢,對於規模比較大的資管産品,中小銀行參與能力與大行有不小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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