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 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於2011年7月15日召開,審議並通過了以下決議: 一, 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 1, 本股權激勵計劃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兩部分,其股票來源為沃爾核材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新股. 本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為1,000萬股,約佔本激勵計劃簽署時沃爾核材股本總額29,089萬股的3.44%.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沃爾核材以定向發行新股的方式,擬一次性向激勵對象授予300萬股限制性股票,佔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03%.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本次激勵計劃公司擬向激勵對象授予700萬份股票期權, 佔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的2. 41%.其中首次授予650萬份, 預留50萬份,預留部分佔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權益數量的5. 00%.每份股票期權擁有在計劃有效期內的可行權日按照預先確定的行權價格購買1股公司股票的權利. 2, 沃爾核材授予激勵對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價格為7. 57元.授予激勵對象每一份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15.80元. 3, 限制性股票解鎖安排和股票期權行權安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或首次授予股票期權授權日起12個月後, 滿足解鎖/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可以分四期申請解鎖/行權. 5,限制性股票解鎖條件和股票期權行權條件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期解鎖,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分四期行權,預留股票期權分三期行權. 解鎖/行權考覈年度為2011年-2014年,公司將對激勵對象分年度進行績效考覈, 每個會計年度考覈一次,以達到績效考覈目標作為激勵對象的解鎖/行權條件之一. 二, 審議通過了《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三, 審議通過了《關於制定的議案》. 四,審議通過了《關於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議案》. 為充分發揮公司全 資子公司金壇市沃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壇沃爾")的資源優勢和技術優勢, 同時為更好地完成募集資金《環保型改性新材料及系列產品生產基地》項目建設, 公司擬以人民幣14000萬元向金壇沃爾增資,其中增加註冊資本金4000萬元,資本公積10000萬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權. 本次增資不需要股東大會批准,此次增資亦不構成關聯交易. 五,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的議案》. 六,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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