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渝

黃埔九期生畢業典禮頒發畢業佩劍可謂開黃埔中正劍之先河,到了黃埔十期生畢業時,短劍形制已規範化,劍柄工藝比九期劍有所提升,鐫有梅花圖案,文字也較多。以藏家李學峯收藏的一把黃埔十期劍爲例,劍柄有“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第十期第一總隊”的兩行小字和“畢業紀念”四個大字,可知鐫字內容已具體到總隊。黃埔十期生分兩個總隊,第一總隊於1936年6月畢業,第二總隊於1937年1月畢業,共計1561人。這期黃埔生畢業後不久,全面抗戰就爆發了。

黃埔十期的中正劍開始制式化與1936年1月20日公佈的《陸軍服制條例》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在該條例中,“短劍”一章對於軍人佩劍做出明確規定:

全長三十九公分(39釐米),劍柄長十一公分二公釐(11.2釐米),護手厚三公釐(0.3釐米),鞘長二十七公分五公釐(27.5釐米),劍柄寬三公分(3釐米),鞘口寬三公分(3 釐米),尾寬二公分二公釐(2.2釐米),劍柄用玳瑁制柄之兩面,中央及頂上均包銅鍍金,平鐫梅花紋,玳瑁部分箍以斜行金線,護手亦銅製鍍金不鐫梅花紋。鞘身爲白色鍍鎳,但鞘口及鞘尾均包銅鍍金,平鐫梅花紋。三公分二公釐(3.2釐米),鞘尾包銅長六公分(6釐米),劍刃長二十六公分(26釐米),劍柄與劍鞘相接處置彈簧開關一。短劍用插袋佩掛。插袋以深絳黃色細皮兩層制之,袋口上面兩邊綴小皮帶一條,兩帶端均具復釦針及針孔繫於武裝帶左側之下。

條例中的短劍並非特指黃埔生畢業短劍,而是規範所有國民革命軍軍人的佩劍制式,黃埔生頒發的佩劍自然要起到模範作用,嚴格按照條例中的規定製作。黃埔十一期是抗戰全面爆發後畢業的首批學生,也是南京時代的最後一期獲得中正劍的學生。第一總隊畢業於淞滬會戰激烈之時,南京上空也時刻被日軍飛機襲擾,中央軍校則是日軍重點轟炸的目標之一,第十一期學生不得不在漫天烽火中提前畢業。

爲了躲避轟炸,8月20日午夜,第十一期學生接到命令,夜晚行軍抵達南京郊外的靈谷寺舉行畢業典禮,蔣介石也親到現場。沒想到當晚日機又來轟炸,南京城內外人心惶惶,直到凌晨4時警報才解除,蔣介石在漫天烽火中對十一期學生進行畢業訓話,並親自頒授第十一期第一總隊畢業佩劍,故而這一期的中正劍有着特殊的意義。值得銘記的是,黃埔十一期第一總隊605名學生匆匆畢業後,即刻投入了上海前線參戰,他們中有很多人都在淞滬會戰、南京保衛戰中獻出生命。

1945 年 9 月 9 日,南京受降典禮。

抗戰全面爆發後,中央軍校西遷,第十二期學生於1938年2月在西遷途中的武昌左旗營房舉行畢業典禮;第十三期學生也是在舉國大遷徙的過程中完成畢業的。相比前期,第十三期佩劍上所刻的字不再具體到總隊,直接爲“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第十三期畢業紀念”。專事收藏黃埔文物的藏家李學峯認爲:“第十三期學生短劍,具有重要的斷代意義。該期爲軍校南京時期的終結代表,是大規模擴招前如珍禽異獸般稀少的黃埔學生的最後一羣,十三期以後黃埔生開始激增。短劍亦以該期劃界,此前爲珍貴,此後爲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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