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商務部昨(22)日公告,本月23日起對原產於臺灣、美國、南韓的進口苯乙烯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3.8%至55.7%不等,徵收期限五年。其中,臺灣業者遭課徵的反傾銷稅率最低,臺塑集團旗下臺化公司反傾銷稅率為3.8%,其他臺灣公司稅率為4.2%。

大陸商務部昨發布2018年第43號公告,公佈對原產於南韓、臺灣和美國的進口苯乙烯反傾銷調查的最終裁定存在傾銷,中國大陸苯乙烯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決定自2018年6月23日起,對上述產品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3.8%至55.7%不等,徵收期限五年。

公告稱,大陸國內苯乙烯產業於2017年5月25日向商務部提交反傾銷調查申請,申請書提出,近年來南韓、臺灣和美國的苯乙烯產品,對中國大陸出口大幅增加,對苯乙烯產業造成衝擊,為此,請求商務部對上述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

商務部決定於2017年6月23日發起立案調查,立案後,商務部今年2月12日公佈肯定性初裁裁定,隨後經過進一步調查,在昨日發布最終裁定。

韓華道達爾株式會社、樂天化學株式會社、SK綜合化學株式會社等南韓廠商,遭課徵的反傾銷稅率在6.2%至7.5%之間。至於美國除裏安德化學品公司 (13.9%)、美國華美苯乙烯公司(13.7%)、英力士苯領美國有限責任公司(13.9%)、美洲苯乙烯公司(13.9%)之外,其他美國公司遭課徵的反傾銷稅率高達55.7%。

【記者江睿智/臺北報導】中國大陸商務部昨(22)日公告對自我國、美國、南韓進口之苯乙烯(Styrene)反傾銷調查最終結果,並自今日起課徵五年反傾銷稅,經濟部國貿局估計,我國出口到中國大陸的苯乙烯產品,約新臺幣90億元受到影響。

國貿局指出,我業者反傾銷稅率較美國及韓國低,但須注意的是,中國大陸第二及第五大進口來源-沙烏地阿拉伯及科威特兩國業者,並未被指控傾銷。因此,此反傾銷課稅對我國繼續經營大陸市場的影響程度,仍需要保持密切觀察。

2017年中國大陸前五大進口來源,依序為南韓、沙烏地阿拉伯、美國、臺灣及科威特。

臺商控管成本 仍具競爭優勢

【記者吳秉鍇/高雄報導】大陸對進口苯乙烯(SM)反傾銷終判出爐,臺化由初判的5%降為3.8%,相較美韓業者,稅率最輕。臺化表示,臺灣自產原料銷往寧波廠區運作將維持正常;針對SM後市變化,國內三家廠商一致認為須進一步觀察。

臺化指出,先前面對大陸商務部做出反傾銷稅率5%的初判,該公司基於賣到大陸的原料,多供應給旗下的寧波廠區自用,依此向對岸爭取減免。而終判結果確定開徵3.8%稅率,是涉及業者中最低的,將繼續維持現行產銷模式。

對於中油、國喬、臺苯合資百億的的SM新廠投資案,三家合資方一致認為韓、美業者稅率明顯高於臺廠,只要成本控制得宜,仍具市場競爭優勢,正繼繼續推動,最快在今明年內成立新公司展開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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