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紅星新聞率先報道四川宜賓敘州區喜捷鎮新江村豐福來家“收留”一名來歷不明、智力障礙的“無名女”信息後,引發全國網友關注(紅星新聞早前報道:

  “無名女”流落四川深山農家12年 智力失常卻寫得一手好字

  。4月14日,當地警方獲悉情況後迅速介入調查;喜捷鎮黨委政府也高度重視,目前仍在開展相關工作。全國各地傳來多條線索,但記者覈實後,尚未發現符合“無名女”情況的。

  “無名女”嘴脣無疤痕

  網友關注,警方調查

  “無名女”被發現,源自紅星新聞記者前往山村覈實另一條“尋人”線索。

  4月10日, 紅星新聞發佈了79歲瀘州老父易步文,14年來堅持尋找患有精神病的女兒的故事,引發網友關注並牽動了很多人的心。連續多日來,老人收到全國各地數十條尋人線索。同時,也有讀者反映宜賓市敘州區喜捷鎮新江村,村民豐福來收留了12年的智障“無名女”高度疑似易步文的女兒易菊香。

  紅星新聞記者實地走訪發現,“無名女”大概40多歲,身高1.6米左右,體胖,圓臉,體格健壯。其雙手臂、面部、額部等未見明顯特徵,下巴有痣。而易步文的女兒易菊香特徵很明顯:“左額有小圓窩,左下嘴脣有傷疤,右小臂內側有自殘留下的三道刀疤,上門牙斷了一顆並補過。”——兩者信息不符,可以排除是易步文女兒。

  那麼,“流落”山村的“無名女”是誰?她來自何方?她遭遇了什麼?她爲何流落到此?她是不是兩個孩子的媽媽……“瓦廠坡”、“半邊田”在哪裏?“王國清”、 “王澤英”、“王孝珍”又是誰?她們和“無名女”有什麼關係?……這些謎團一旦解開,能不能找到“無名女”的家人,讓他們團聚?

  根據豐福來描述,“無名女”在日常生活中還提到過“合江”、“綿陽”、“廣州” 等地名;紅星新聞記者查詢得知,四川、貴州、湖南都有叫“瓦廠坡”、“半邊田”的地名, 但尚未與“無名女”信息相聯繫上。

  目前,收到全國各地網友提供的十餘條信息,涉及四川、貴州、重慶、湖南、湖北。 遺憾的是,紅星新聞記者一一回電覈實,目前暫無準確信息與之吻合。

  四川宜賓市公安局、敘州區公安分局對“無名女”高度重視,已啓動相關調查覈查工作。 同時,敘州區喜捷鎮黨委、政府對該信息也非常重視,目前公安民警和當地政府工作人員正在加班加點開展工作。

  “無名女”右手小臂內側無三道刀疤

  律師說法

  “無名女”應屬限制民事行爲能人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就此認爲,根據“無名女”的相關外在表現來看,其不大可能屬於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的明確規定, 若“無名女”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爲的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爲;若“無名女”只是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爲的則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除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外,其他民事法律行爲的實施均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

  郭剛認爲,至於“無名女”究竟屬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還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應以鑑定機構出具專業的鑑定意見爲準。無論“無名女”最終鑑定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還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與其發生關係並同居的豐福來其實都已涉嫌強姦。若經查實該“無名女”確屬豐福來花5000元買來的話,則豐福來還涉嫌觸犯了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但其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針對“無名女”的性行爲涉嫌違法

  四川明炬(龍泉驛)律師事務所王仁根律師表示:根據報道描述,“無名女子”應屬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這類人的監護人爲其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近親屬,其他個人或者組織也可以擔任監護人,前提是必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私自收留行爲是違法行爲。如果“無名女子”系被他人拐賣,收留人給付了錢財,那一方還涉嫌拐賣婦女罪,另一方涉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

  王仁根律師說:如果收買被拐賣的婦女,還有性侵行爲的,那就轉化成了強姦罪。而且“無名女子”因爲身體和精神的原因,極有可能對自己沒有性保護意識,不管與其發生性關係者是否使用暴力等脅迫手段,都涉嫌構成強姦罪。不過這都有賴於警方介入,全面展開調查。

  王仁根律師提醒,遇到流落民間的無行爲能力人,最理智的做法,就是報警,由警方通過救助渠道進行救助。切不能私自隨意收留,更不能有限制人身自由、虐待、性侵等行爲,這是違法犯罪行爲。

  紅星新聞記者 羅敏

  編輯 敬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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