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外观。(图/记者杨佩琪摄)

▲台北地方法院判决,经济部前常务次长张钟潜在台苯掏空案中,判刑3年。(图/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台苯掏空弊案中,经济部前常务次长张钟潜、天籁集团董事长孙铁汉,以及台苯前后任经营团队等共10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法》、伪造文书等罪遭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张钟潜遭处有期徒刑3年,孙铁汉被依触犯背信罪,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不法所得新台币631万5600元全数没收。

台苯前董事长刘正元无罪;台苯子公司力福工程董事长苏嘉屏,涉犯10项罪名,处有期徒刑2年不得易科罚金,另有期徒刑10个月,可以易科罚金每日1000元计算。台苯前任总经理王宜陵被依违反证交法,判刑2年,后任总经理陈建宏被判7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需缴交公库45万元。

台苯财务副总陈明德,则是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退休的致恩公司财务主管黄迪晞,被判处9个月刑期,缓刑3年,需缴交公库60万元。

检调追查发现,孙铁汉及台苯前董事长刘正元、台苯子公司力福工程董事长苏嘉屏、台苯财务副总陈铭德等人,涉嫌利用力福工程等6家子公司与天籁进行股权交易时,以人头协助孙铁汉取得2664万多元佣金。

另孙铁汉、苏嘉屏涉嫌于2010年至2011年间,指示力福工程会计人员制作工程事业为主,景硕公司工程款的不实转帐传票,以债作股,使景硕公司承为力福工程的子公司。

而台苯子公司致恩,也有财报不实状况。包括张钟潜、致恩的前、后任总经理,以及退休的致恩前财务主管等4人,涉嫌在2012、2013年财报上造假,透过境外子公司进行假交易,涉犯财报虚伪不实罪。

检调并且查出,台苯的孙公司美都,其总经理林坤辉涉嫌在2007年10月,未经美都授权,盗用印章,与詹姓金主签订新竹县竹东镇、新埔镇的集村农舍兴建开发合作协议书,直到建案完工林坤辉才告诉公司,导致美都财报在2011年认列8036多万元损失。

台北地检署于2016年6月侦结,林坤辉被以伪造文书罪起诉。负责致恩财报的会计师巫毓琪认罪,获缓起诉3年,需支付公库40万。张钟潜、孙铁汉等人,被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商业会计法》、伪造文书等罪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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