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打工辛苦錢被拖欠,農民工到信訪部門羣訪,信訪部門協調雙方協商,最終農民工拿到工資。這是信訪部門履職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正常程序。然而半月談記者採訪瞭解到,有些人僞裝成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羣鬧羣訪,迫使用工方支付大量不合理工資,讓不少企業苦不堪言。

  明明是敲詐勒索、無理“碰瓷”,爲何卻頻頻得手?基層幹部反映,一些地方對“越級訪”“進京訪”不問有理無理,實行一票否決,基層政府有時只能“花錢買平安”。有人便抓住這一軟肋,故意製造事端,然後以上訪爲要挾,敲詐錢財,竟屢試不爽。

  看似討薪,實則敲詐

  2018年9月12日,寧夏彭陽縣信訪局突然聚集了27名自稱是煤礦工人的上訪人。他們來自山東、江蘇等地,聲稱在王窪煤業有限公司銀洞溝煤礦打工,用工方拖欠他們的勞務費、誤工補助等費用,並表示如果得不到解決就去固原市上訪。彭陽縣信訪局立即啓動了相關應對機制,協調公安部門維護秩序,聯繫煤礦前來處理此事。

  半月談記者在警方提供的現場視頻中看到,這些人身背鋪蓋,手拉行李,看上去和農民工無異。

  用工方銀洞溝煤礦外包項目部經理張毅說,這27人9月初剛來到礦上,經過9天的培訓後取得了入井證。項目部安排他們下井作業時,他們提出項目部安排的工作和招工時說的不符,他們不幹下井的活,並提出離職,索要高額的誤工費用。

  沒幹一天活卻索要誤工費,這讓用工方無法接受。但這27人在縣信訪局待着不走,在信訪局和礦方協調下,外包項目部迫於壓力支付了11.52萬元的誤工費。27人領到錢後離開了煤礦。

  短短4天后,彭陽縣信訪局又接待了一批24人上訪羣體,他們仍然聲稱是銀洞溝煤礦的農民工,前來索要工資和誤工費。

  由於這批工人與項目部簽有勞動合同,在縣勞動監察大隊的介入下,項目部表示按照合同辦事,不能給予誤工費。但帶頭人孫晉勇不斷煽動,上訪人表示“如不解決就去固原市上訪”。在這些人去固原市上訪的路上,彭陽縣公安局將所有人傳喚並行政拘留。

  通過對這24人近期行蹤軌跡的分析,警方發現他們在陝西、山西、寧夏等地的礦區流動頻繁,往往在一地逗留十幾天就轉移,不像正常務工者的行爲。經過辦案民警對這些人去過的地方實地調查發現,這是一個以打工爲幌子,長期遊走於煤礦間實施敲詐勒索的“勞務碰瓷”集團。

  流竄多地作案,屢屢得手

  根據警方調查,前後來彭陽縣信訪局上訪的兩羣人實則是一個團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孫晉勇拉攏山東棗莊市同鄉田傳軍、田委等人組成50多人的“施工隊”,這些人大多有過在煤礦工作的經歷,孫晉勇自任“大隊長”。

  他們以務工爲名在多地煤礦流竄,一旦被聘用,就採取消極怠工、滋生事端等方式故意讓礦方辭退,然後以討薪爲名到信訪部門聚衆鬧訪,最終逼迫煤礦支付不合理費用。

  在警方查實的案件中,孫晉勇團伙最早實施的敲詐行爲可以追溯到2016年12月。

  當時這一團夥共計34人來到山西省長治市一煤礦打工,期間孫晉勇等人故意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礦方不得不提出辭退。孫晉勇隨即拿出自制的工資表,要求按照兩個月標準支付工資。協商未果後,孫晉勇組織人員到長治市政府上訪。

  煤礦負責人說:“他們的要求太不合理,來礦上鬧了好幾次,我們都沒有答應。後來他們去長治市政府門口上訪,信訪局通知我們趕緊去處理,不然他們還要去太原省政府上訪。在這樣的壓力下,我們籌了60多萬元現金當場發給了他們。”

  據警方介紹,敲詐得手後,這一團夥按照隊長、副隊長、隊員等層級進行分贓,然後繼續混跡於各煤礦之間。雖然一些上過當的煤礦會將這些人納入招工黑名單,但總有煤礦會不幸“中招”。

  截至今年2月,警方共查明這一團夥兩年多時間內累計在3省區作案17起,敲詐金額達到268萬元。檢察機關已經批捕18人,到案16人,在逃2人。

  豈可一味“花錢買平安”

  辦案民警介紹,在一些煤礦分佈密集的地方還有不少類似的敲詐案被信訪部門當作普通勞資糾紛處理。這一敲詐模式之所以能屢試屢成,關鍵在於嫌疑人抓住了基層“怕上訪”“怕鬧訪”的軟肋。

  半月談記者採訪發現,“一票否決”的信訪考覈成爲壓在基層幹部心頭的一座大山。一些地方對“越級訪”“進京訪”實行一票否決式的考覈。無論基層工作做得如何出色,一旦出現這些上訪情況,直接取消評優資格。

  巨大的考覈和問責壓力迫使基層幹部在處理一些信訪問題時,一味地向不合理訴求妥協,甚至“花錢買平安”。

  彭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杜軍平說,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去勞動監察部門或司法部門鬧,他們知道在這些地方是要講道理講法律的。在17起案件中,嫌疑人選擇的鬧訪地點都是政府門口、信訪局或煤炭主管部門。

  梳理這17起案件,可以從中看到一條明晰的壓力傳導路線。嫌疑人冒充欠薪農民工到政府或信訪部門鬧訪製造壓力,信訪部門要求煤礦方面處理,煤礦進而將壓力傳導至外包項目部,身爲乙方的外包項目部在層層壓力下只能向嫌疑人妥協。

  “煤礦是甲方,我們是乙方。我們僱傭的工人到政府鬧事,礦上被政府點名,會認爲我們項目部實力不行,一旦解除外包合同,我們的損失更大,所以只能答應這些無理要求。”張毅說。

  受訪辦案民警認爲,基層信訪部門應當從這一案件中吸取教訓,摒棄“爲了平息事端而罔顧事實與法律”的處置方式。彭陽縣委常委、公安局局長李全德說,基層信訪部門在處理羣體性信訪事件時既要講策略,也要講原則,不能一味地“花錢買平安”。

  半月談記者採訪發現,在煤礦分佈密集的省區,類似違法行爲比較普遍,且相當一部分都被當作正常勞資糾紛處理,企業有苦難言。李全德建議,基層信訪部門對羣體性信訪案件加強分析研判,一旦發現異常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不給違法分子留下作案空間。

  來源:《半月談》2019年第6期

  半月談記者:張亮 溫競華

  編輯:蘇婭

  主編:孫愛東

  編輯:楊建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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