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從定義上來說,盜版——未經許可的複製——就是一件不可被消除的事物。畢竟當代的音樂行業能夠發展的起點,就是建立在音樂是可以複製這件事情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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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都因為中國泛濫的盜版狀況而頭疼的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難得一見地稱讚了中國。在最近發布的一份報告中,IFPI 寫道:「中國消費者與正版音樂的聯繫非常緊密。」報道列出數字證明,在中國聽音樂的人羣中,96% 有選擇正版。
這是 IFPI 在調查了 2000 名中國消費者以後得出的結論,但這個數字令人疑惑的地方在於,它並不簡單地意味著只有 4% 的人聽盜版音樂,因為聽正版的人也可能會聽盜版音樂,或者也有可能被調查者撒謊了。
與此同時,即使真的有 96% 的人聽正版音樂,對於指望用音樂賺錢的人來說可能也杯水車薪。過去幾年,流媒體和智能手機的普及,再加上國家版權局在其中的幹預,人們在手機上通過騰訊、網易、蝦米等 APP 聽到的音樂確實全部都正版化了。然而根據騰訊音樂最新發布的招股書,只有 2.8% 的人會為之付費。靠免費換來的人們聽正版的習慣能否延續,看來還是一個未知數。
而在全球範圍內,盜版並沒有出現任何明顯的下降趨勢。幾份 IFPI 的年度報告擺在一起就能發現,聽盜版的人從 2016 年的 35% 增長到 40% 又在 2018 年小幅回落到 38%。現在人們最流行的一種聽盜版的方式,就是翻錄(stream-ripping)。IFPI 的報告中提到的 38% 的侵權行為中,有 32% 屬於翻錄。所謂翻錄,指的是人們通過專門的網站把流媒體的音頻導出並保存到本地。而在 Spotify 或者網易雲音樂這樣的流媒體上,下載都是隻有付費才能實現的功能。
曾經,人們幻想技術能夠為音樂增加更多的防破解手段,從而幫助解決盜版的問題,比如流媒體剛出現的時候,因為沒有 MP3 這樣可以直接複製的文件,而被寄予厚望。不過這方面的嘗試看上去並不算成功。
或許從定義上來說,盜版——未經許可的複製——就是一件不可被消除的事物。畢竟當代的音樂行業能夠發展的起點,就是建立在音樂是可以複製這件事情之上。
在 19 世紀及以前,音樂通常都是本地的,各地都有自己的民歌。因為沒有載體可以將音樂傳播出去,互相之間的交流也很少見。即使是樂譜由於印刷技術的成熟而使得古典音樂能夠在歐洲大陸各地演奏,但那也需要一支成熟的交響樂團才能實現,而且不同指揮所率領的樂團風格也難以統一。
與文學、繪畫、詩歌、雕塑等藝術品類不同,「音樂,是最後一項掙脫出人體對口頭傳播所作的禁錮的藝術」,英國歷史學家艾瑞克·霍布斯鮑姆在《極端的年代》中如是說。
留聲機和另一種名為自動鋼琴的東西改變了傳統的遊戲規則,音樂從此得以被機械化地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