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記者 尹彥鑫

  2019年4月10日18時許,即墨交警鶴山路中隊執勤民警巡邏至鶴山東路與大田路路口時,發現一輛魯BDJ578號銀色的微型麪包車由東向西行駛的非常緩慢,車體已被壓得很低,有超員或超載嫌疑。民警遂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剛打開車門就令民警大驚失色,麪包車覈定乘坐5人,可該駕駛員確硬生生的塞滿了10個人,超員100%以上。嚴重違反了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經查,24歲的駕駛員郭某某稱,車上的人員都是在附近工地上的綠化工,早送晚接都由自己負責,爲了節省開支只好多拉少跑。爲了不想被交警查到,自己也絞盡腦汁,在沒有好的辦法下,只好與交警打時間差來躲避處罰,可沒想到還是被查獲了。民警對郭某某的違法行爲提出嚴厲批評,並告知了危害性,郭某某也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爲,並聲稱今後一定改正。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執勤民警依法對駕駛員郭某某處罰款200元,記6分的嚴厲處罰,並監督其卸載多餘人員,消除違法行爲後才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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