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盤錦徵地衝突致死案的四大拷問

一、王樹傑被槍殺到底是誰錯在先?據9月23日的《新京報》訊,21日遼寧省盤錦市的一個村民為徵地補償而與當地民警發生衝突。盤錦市成立調查組並發布消息稱,民警開槍是因為村民暴力妨礙公安民警執行公務。經鑒定,開槍民警槍支使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從這個鑒定上看,開槍民警似乎並沒有什麼錯,因為他在執行正常公務。錯的反倒是因土地而糾紛的村民,因為他暴力妨礙了公安民警執行公務。

那麼,王樹傑的死亡悲劇又到底是誰錯在先呢?

據當地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村民介紹,21日,當地某農場隊長帶著近百人,開著挖掘機,來到王家的莊稼地,欲強行剷平地上的水稻。因為雙方還未談攏補償價格,王家上前阻撓。另記者調查發現,該事件源於佔地糾紛。興隆臺區有關部門在沒有和村民達成拆遷補償協議、且沒有法院判決的情況下違法強拆,導致矛盾迅速激化。

從這些目擊村民和記者調查反映出來的情況上看,這起衝突實則導源於當地一些部門的違法強徵強拆。未談攏補償價格,就開機強徵人家的地,強拆人家的房,人家上前阻止,這難道還是王樹傑一家人先錯的嗎?

再者,這個執行公務的民警張研有沒有站在一個中立的立場上執行公務呢?尤須考證。如果是秉持中立的話,他應該是把衝突的雙方公平地拉開,而不是直接介入到這種當事人的利益衝突中來。

據公安部黨委制定下發《2011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各級公安機關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要認真貫徹國務院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嚴禁公安民警參與徵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對隨意動用警力參與強制拆遷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從衝突的現場上看,這個民警實際上已參與到了這起徵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之中了。

綜合所述,這到底又是誰先錯的呢?

二、張研對王樹傑的一槍斃命到底算不算正當防衛?

如果依據盤錦當地檢察機關的那個鑒定,槍殺村民王樹傑的張研毫無意義的都算是一種正當防衛。畢竟開槍是因為村民暴力妨礙公安民警執行公務,而且其生命也受到了威脅。經鑒定,槍支使用也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那麼,這種張研在整個衝突過程中又是怎樣開的槍?且看一看當地部門給出的一些說法吧。

經查,民警到達現場後,王樹傑一家4人阻止民警進入,不聽勸阻,之後又追砍施工人員和民警張研,向張研身上潑灑汽油,用斧頭、鐮刀等襲擊民警。其父王再元手持鐮刀砍向張研,致張研左手掌、左腕部多處受重傷。張研繼續鳴槍示警,王再元非但沒有後退,反而伸手奪槍,撕扯過程中致槍擊發,傷王再元左腿。此時,王樹傑將自己衣服點著火撲向張研。由於身上被澆汽油,生命受到威脅,張研開槍制止,王樹傑中彈倒地,當場身亡。

另據人民日報記者何勇從盤錦市政府獲悉,調查認定:民警接110出警,並非警察參與徵地拆遷。出警後,遭王樹傑和家屬潑汽油、追砍。在王樹潔點燃衣服撲向民警時,受到威脅的民警開槍。

令人不解的是,王樹傑一家人為何要近乎瘋狂地追砍那個執行公務的民警張研呢?他們之間到底有沒有直接的利益關聯?這些報道也還沒有講清楚。

退一萬步說,即使生命受到了威脅,那到底有沒有必要對其實施一槍斃命式的絕殺呢?

據新華網報道,21日9時許,遼寧省盤錦市興隆臺區二十里村一戶村民因政府修路佔地糾紛,與前來處警警察發生衝突,警方開槍致村民王樹傑死亡,擊傷其父親腿部。記者獲悉,檢方已調查該警察是否失職。

三、當地政府為何要相關人羣集體靜默?

強徵出事之後,當地政府部門又是怎樣維穩和善後的呢?

據記者披露,昨日興隆臺區委宣傳部發布通知稱,此事發生後在全區幹部羣眾中引起強烈反響,也出現不同聲音。請各黨委(黨工委)、黨組號召廣大幹部羣眾要正確對待,提高認識,不評論、不議論。

另據當地村民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稱,衝突發生後該村出現了眾多警察和城管,目前當地政府正在和死者家屬進行談判,具體賠償數額還未有進一步說法。

號召廣大幹部羣眾要正確對待,提高認識,不評論、不議論、以保持集體靜默,這到底又是為何?是不是自己做錯了、虧心了、膽怯了?

四、當地檢察機關的鑒定與記者的調查為何前後出入、自相矛盾?到底有多少可信度?鑒定的結論還能成立嗎?

關於槍擊出事的地點,一個說莊稼地,一個說道路旁。關於衝突緣由,一個說徵地,一個說拆房。事件的真相只有一個,怎可能一會兒這樣,一會兒又那樣呢!這樣的報道、這樣的鑒定,又有幾分可信性呢!也難怪當地村民期待省委,乃至更上邊的人下來調查、處理!

2012年9月24日初稿於論道書齋 胡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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