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盘锦征地冲突致死案的四大拷问

一、王树杰被枪杀到底是谁错在先?据9月23日的《新京报》讯,21日辽宁省盘锦市的一个村民为征地补偿而与当地民警发生冲突。盘锦市成立调查组并发布消息称,民警开枪是因为村民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经鉴定,开枪民警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从这个鉴定上看,开枪民警似乎并没有什么错,因为他在执行正常公务。错的反倒是因土地而纠纷的村民,因为他暴力妨碍了公安民警执行公务。

那么,王树杰的死亡悲剧又到底是谁错在先呢?

据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介绍,21日,当地某农场队长带著近百人,开著挖掘机,来到王家的庄稼地,欲强行铲平地上的水稻。因为双方还未谈拢补偿价格,王家上前阻挠。另记者调查发现,该事件源于占地纠纷。兴隆台区有关部门在没有和村民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且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违法强拆,导致矛盾迅速激化。

从这些目击村民和记者调查反映出来的情况上看,这起冲突实则导源于当地一些部门的违法强征强拆。未谈拢补偿价格,就开机强征人家的地,强拆人家的房,人家上前阻止,这难道还是王树杰一家人先错的吗?

再者,这个执行公务的民警张研有没有站在一个中立的立场上执行公务呢?尤须考证。如果是秉持中立的话,他应该是把冲突的双方公平地拉开,而不是直接介入到这种当事人的利益冲突中来。

据公安部党委制定下发《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从冲突的现场上看,这个民警实际上已参与到了这起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之中了。

综合所述,这到底又是谁先错的呢?

二、张研对王树杰的一枪毙命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

如果依据盘锦当地检察机关的那个鉴定,枪杀村民王树杰的张研毫无意义的都算是一种正当防卫。毕竟开枪是因为村民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而且其生命也受到了威胁。经鉴定,枪支使用也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那么,这种张研在整个冲突过程中又是怎样开的枪?且看一看当地部门给出的一些说法吧。

经查,民警到达现场后,王树杰一家4人阻止民警进入,不听劝阻,之后又追砍施工人员和民警张研,向张研身上泼洒汽油,用斧头、镰刀等袭击民警。其父王再元手持镰刀砍向张研,致张研左手掌、左腕部多处受重伤。张研继续鸣枪示警,王再元非但没有后退,反而伸手夺枪,撕扯过程中致枪击发,伤王再元左腿。此时,王树杰将自己衣服点著火扑向张研。由于身上被浇汽油,生命受到威胁,张研开枪制止,王树杰中弹倒地,当场身亡。

另据人民日报记者何勇从盘锦市政府获悉,调查认定:民警接110出警,并非警察参与征地拆迁。出警后,遭王树杰和家属泼汽油、追砍。在王树洁点燃衣服扑向民警时,受到威胁的民警开枪。

令人不解的是,王树杰一家人为何要近乎疯狂地追砍那个执行公务的民警张研呢?他们之间到底有没有直接的利益关联?这些报道也还没有讲清楚。

退一万步说,即使生命受到了威胁,那到底有没有必要对其实施一枪毙命式的绝杀呢?

据新华网报道,21日9时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二十里村一户村民因政府修路占地纠纷,与前来处警警察发生冲突,警方开枪致村民王树杰死亡,击伤其父亲腿部。记者获悉,检方已调查该警察是否失职。

三、当地政府为何要相关人群集体静默?

强征出事之后,当地政府部门又是怎样维稳和善后的呢?

据记者披露,昨日兴隆台区委宣传部发布通知称,此事发生后在全区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也出现不同声音。请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号召广大干部群众要正确对待,提高认识,不评论、不议论。

另据当地村民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冲突发生后该村出现了众多警察和城管,目前当地政府正在和死者家属进行谈判,具体赔偿数额还未有进一步说法。

号召广大干部群众要正确对待,提高认识,不评论、不议论、以保持集体静默,这到底又是为何?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亏心了、胆怯了?

四、当地检察机关的鉴定与记者的调查为何前后出入、自相矛盾?到底有多少可信度?鉴定的结论还能成立吗?

关于枪击出事的地点,一个说庄稼地,一个说道路旁。关于冲突缘由,一个说征地,一个说拆房。事件的真相只有一个,怎可能一会儿这样,一会儿又那样呢!这样的报道、这样的鉴定,又有几分可信性呢!也难怪当地村民期待省委,乃至更上边的人下来调查、处理!

2012年9月24日初稿于论道书斋 胡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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