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歷史上「大漢族主義」是否存在?              中國古代有沒有「大漢族主義」? 自秦漢統一中國,漢民族的正式形成則為兩千兩百多年。在這此歷史期間,約有百分之三十五的歲月是非漢族對中國全境或部份實行民族統治。漢民族,尤其是漢族普通民眾遭受著民族、階級的雙重壓迫自不待言,那麼另外約百分之六十五的歲月又如何呢?              漢族的中原王朝對境內外少 數 民族所採取的政策措施大致可分三個時期去考察。一是中原王朝弱勢期,二是局勢相對穩定期,三是中原王朝強勢期。              中原王朝弱勢期在中國歷史上佔相當比重,漢初、晚唐、兩宋、明末均屬此類。弱勢期的中原王朝對咄咄逼人的塞外遊牧民族大都採取割地、賠款、和親等方法以取苟安。兩宋最為典型,而晚明卻較另類。由於明季有宋亡之鑒,士大夫階級中主戰派成為主流,再加上毅宗剛強的個性,使弱勢的晚明仍對強敵採取抵抗態度。但無論如何,弱勢的中原王朝,亦即弱勢的漢民族與「大漢族 主義」根本沾不上邊。中原王朝為支付巨額的賠款、歲幣必然向漢族民眾徵收更繁重的稅賦。正是「桑柘廢來猶納稅,田園荒盡尚徵苗」。從而大大加重了漢族人民的負擔。              局勢相對穩定時期,兩漢的大部、中唐、中明均可屬之。這個時期的中原王朝雖不至割地賠款但大多也以柔性方式取得安寧。主要作法有和親及進貢回賞、開邊馬市。把公主或以宮女冒充公主嫁給番王,構建姻親關係以消彌或減輕、延緩遊牧民族的入寇。進貢回賞亦以此為目的。讓少 數 民族的酋長帶少量土特產進京納貢,然後回以重賞。這樣一方面 可以滿足中原王朝的虛榮心,也可使強悍的少 數 民族酋長從中獲取物質利益,使並無入主中原大志,只以攫取財富為欲的酋長們樂乎其中。為了讓更多的遊牧民族中的一般民眾獲得所缺的生活用品,中原王朝在邊境地區開辦一些榷場馬市。此舉也使漢地得到所需的馬匹、井鹽之類。進貢回賞的花費終究還是會轉嫁到漢族人民的頭上,儘管它不及賠款歲幣那樣沉重。安史之亂平定後,中唐局勢相對穩定。而曾助唐平定安史之亂獲大掠京都作酬勞的回紇,在肆意欺侮、壓榨唐王朝幾十年後終究因內亂和黠戛斯十萬精騎的攻擊而崩潰。當回紇部眾解體衰微之時,唐王朝不但沒有落井下石趁火打劫,反而以德報怨伸以援手。回紇散眾分幾支逃亡遷徙。奔西域的一支便成為當今維吾爾族之先民。南下唐境的兩支得到唐王朝的善待。一支唐安置他們在振武、天德一帶。給米二萬五千石,絹三千匹。另一支遷居河西甘州一帶。唐送其絹一萬匹。由此可見唐漢民族的寬厚淳良,哪有「大漢族 主義」的行事蹟象?              中原王朝的強勢期當數又如何呢?檢視史冊可知,這個強勢期相當短暫。散佈在兩漢、盛唐、明初的強勢期相加也只佔中國信史的十分之一左右。其所謂強勢,是中原王朝對 寇邊的遊牧民族出擊並能取勝。這似乎有點「大漢族 主義」的嫌疑,頗須探討之。首先應弄清的是中原王朝的出擊是什麼性質?中外歷史上民族、部族、國家的出擊構成了人類歷史的重要部份。從亞歷山大東徵到十字軍東徵直至**德國的東徵,從大流士的西徵到成吉思漢的西征直至大和武士的西征,都是以侵略征服的形態出現。中國歷史上歷次中原王朝對塞外遊牧民族的出擊則截然不同,它不是以侵略征服為動力,而是自衛反 擊。是在以歲幣和親等方式都不能獲得安寧後不得不採取的軍事行動。即所謂「苟能制侵凌,豈在多殺傷」。兩漢擊破匈奴、盛唐打敗突厥的由來與經過都為稍懂中國古代史的人們所熟知。明初亦是如此。朱元璋恢復華夏後對退往漠北的殘元勢力並不窮追。朱棣經「靖難之役」即位後亦無伐北之心。他致書元主說「相與和好,朕主中國,可汗主朔漠,彼此永遠相安無事,豈不美哉?」不料元主竟將明使斬殺,朱棣大怒之餘,憶及兩宋慘禍。 深知塞外遊牧者終為華夏大患。委曲不能求,長痛不如短痛。遂在國家初定百廢待興之時毅然舉兵北擊。十四年之中,朱棣五次率兵親徵漠北。最終病逝征途。確實是「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為有明之初造就了近半個世紀的北疆安寧。由此可知,無論兩漢襲匈奴盛唐破突厥、明初擊殘元都是正義的自衛反擊戰爭。與「大漢族主義」無緣。              對於境內的少數民族中原王朝又如何對待呢?無論是兩漢時期內附的匈奴,還是盛唐內附的東突厥,中原王朝都善待之。劃出地域給其生息,並提供各種生產、生活用品。如匈奴戰敗後分南、北兩部。南匈奴內附。漢王朝讓他們定居五原、雲中一帶。漢和帝時有人口二十幾萬。漢王朝每年給他們一億九十萬錢,保障他們的生活。如此厚待,連南單于都由衷地說:「生長漢地,開口仰食,慚無報效之義」。初唐滅東突厥後,得降眾十多萬。如何安置這些昔日燒殺擄掠的人羣,唐廟堂之上展開了一場辯論。有一種主張是使回漠 北。因「留之中國,有損無益」,「他日將成心腹之患」。另一種看法是,驅回原處,於情理有悖。而孔子有言:有教無類,如善待歸降之眾,曉以教化經年,則可變唐民,何患 之有?故亦宜徙於中國邊境各州。遊牧農耕任其所願。唐太宗採納了後一種意見。而且,唐太宗還給眾酋長封以從都督到將軍、中郎將等官爵俸祿。允許入主長安的就有一萬多家。如此仁愛寬厚地對待戰敗了的少 數 民族,與歷史上各遊牧民族入寇得勢後對漢人的血 腥屠殺、瘋狂擄掠真有天淵之別!這哪有絲毫「大漢族 主義」的影子?              由歷史可以知道,漢族正式形成後兩千幾百年的歷史中,漢族民眾從來沒有擁有過象金國猛安、謀克戶的女真全民統治權、元蒙四等人制的蒙古全民統治權,和滿清八旗的滿洲全民統治權。中原漢王朝奉行的是以懷柔馭蠻荒的國策,並無以大漢族去強行壓服少數民族。更與滿清入關後「留頭不留髮」企圖以血腥手段同化漢族的政策有天壤之別。              因此,歷史上「大漢族主義」是從不存在的。                     第二:現在中國「大漢族主義」是託辭嗎?              大漢族 主義,是指在民族關係中,強調漢民族的素質、地位優越於其他民族,進而謀求漢民族對於其他民族的特權乃至統治權。顯然,它同時具備兩方面的內容:一是用以實現漢民族踞於其他民族之上的法律法令政策;二是支撐這些法律法令政策的觀點理論和現實表象。前者可視為「大漢族主義」的硬體,後者可視為軟體。              上面對歷史上所謂的「大漢族主義」進行了分析,說明中國古代是沒有「大漢族主義」的。那麼,現在中國是否真有「大漢族主義」存在?答案兩樣是是否定的。              綜觀中國的民族政策,幾乎所有法律法規都是優待少數民族的,而只有漢族被排除在優待政策之外。大致一查,主要有:              一是在少數民族聚居區,哪怕是漢族人佔多數,也要搞少數民族自治。既然創造了一個上位民族概念「中華民族」,包括了56個民族,又何來民族自治?既然自治,為何在少數民族聚居區,漢族人也是少數民族,漢族為何在區內不能自治?有人說,現在政權是漢族的,可是政權領導層中也有少數民族,既然少數民族都是「中華民族」,中國都是中華民族的,何來民族自治區?              二是少數民族可以享受優待的生育、就學、就業、升遷等機會和權利。現行的民族政策,漢族必須處在最底層。(歷史上,在蒙元,漢人、南人處在最底層;滿清,漢人處在奴才的地位)。在中國,漢人的生育得到限制,作為人的基本權益,漢人不如其他民族的人。對犯罪者,漢族的罪犯必須得到最嚴厲的懲處,而少數民族的就可以從輕發落,甚至殺了漢人可以不用償命。(在蒙元,蒙古人殺了漢人只需繳幾頭牛的罰款就可了事)。漢人不能攜帶兇器,而少數民族則可以。(在蒙元,漢人4戶人家合用一把菜刀)。在少數民族地區,漢人必須尊重少數民族的生活習俗,在漢人地區,漢人還是必須尊重少數民族的生活習慣。但漢族人的生活習俗卻沒有必要得到尊重。漢族人必須火葬,少數民族可以隨便。(在滿清,漢人必須穿族衣服,剃滿族族髮式,不然就砍頭。以致現在漢族連民族服裝都沒有)。              三是人為分化漢族,把「大漢族 主義」作為藉口永遠思想綁架漢族人民。不平等的民族政策,導致了很多漢人想方設法成為少數民族。這個政策,最大的作用,就是強化中國境內各少數民族的差異性,讓各民族在500年後還是無法融合。這個政策,對政府要建立一個偉大的中華民族的「雄心」,是最大的障礙。再看漢族自虐,看遍世界各國,沒有哪個民族象漢族人這樣,會頓足垂胸地竭力證明歷史上他們的祖先被屠殺是多麼地合理、多麼地應該。殺人兇手是多麼地偉大、多麼地代表了先進的潮流。也沒有哪個民族象漢族這樣,堂而皇之地宣揚投降、宣揚背叛、宣揚和人類普遍的禮儀廉恥相背離的哲學。看遍世界各國,沒有哪個民族象漢族人這樣,在作為民族精英的知識分子羣體中,充滿了浮躁的實用主義,毫無思想的深度,毫無理性的思考。當今社會的學術腐敗,危害之大,涉及面之廣,令人驚愕,這難道是偶然的?              四是「大漢族 主義」成為永遠奴役漢族人民的一個禁區。對漢族的不平等的民族政策,把漢族爭取平等的權利訴求解讀為「大漢族主義」,刻意弱化漢族的民族意識,人為造成漢族分裂,使漢民族成為世界上最沒有民族特性的民族,沒有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向心力。漢族的這種思維特點決定了,這樣的民族不會奮發圖強,它只會沉醉在自我解脫和被人奴役中,它只會自我把不合理的事情合理化。每隔一定的時期,這個民族一定會遇到危機,就會被五胡屠殺、被遼人屠殺、被金人屠殺、被蒙古人屠殺、被滿 族人屠殺、被八國聯軍屠殺、被日本人屠殺。以後還會被誰屠殺?漢族是一個意淫的民族,自己被人殺得屁滾尿流、血流成河,幾千萬人頭落地,在世界各民族的被屠殺史上,居於遙遙領先的地位,還恬不知恥地叫喊什麼不要犯「大漢族主義」。試問,一千年以來,有過「大漢族 主義」嗎?它的表現形式是什麼?它給誰造成了危害?命都保不住,有能力去搞什麼主義嗎?                     第三:對 「大漢族主義」 所謂的種種表現之質疑              批評「大漢族 主義」者認為,「大漢族 主義」有如下表現:不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少數民族,不信任甚至歧視少數民族,不尊重他們的平等權利和自治權利;忽視民族差別、民族特點和民族問題的長期存在;看不到少數民族的長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注意幫助少數民族發展經濟和文化建設;不尊重他們的語言文字和風俗習慣,漠視少數民族的困難和疾苦;不注意培養和選拔少數民族幹部,等等。              事實是,漢族不能享受生育、就學、就業等方面與少 數 民族平等的機會和權利。漢族爭取與少數民族平等的生育、就學、就業機會和權利就是「大漢族主義」,這纔不是「大漢族主義」。有人說,現在少部分漢人在宣傳漢服,這是「大漢族 主義」的表現。對此,就更不可思議了!在中國,哪一個少數民族沒有權利穿自己民族服裝?為何漢族人找回自己因為非正常因素丟了的傳統文化包括漢服就是大漢族 主義?漢族難道沒有恢復和繼承自己民族文化的權利嗎?漢族因為有人說了幾聲漢文化和漢民族就要被斥為「大漢族 主義」,那麼在某些人的意識深處,漢族還應不應存在呢?              中國是五十六個民族的,但也是漢族的,漢族有權力保護自己的傳統,同時從來也沒有忘記保護兄弟民族的文化傳統。兄弟民族擔心漢民族的排外是有理由的,因為相對兄弟民族,漢族太強大了,但是強大是罪過嗎?因為強大就要閹割自己取信於人嗎?漢文化的傳統就是主張仁愛的,在中國的土地上,連一些因為入侵才加入中華民族的民族,漢族也是寬而對之,從沒有主張報復,倒是優惠也沒有少一點,這樣一個心胸的民族,人們還要因為他的大而要奪取他恢復自己傳統的權力嗎?難道漢民族沒有自己的感情和認同嗎?如果漢族沒有了,那麼五千年的文化又有多少呢?             

        第四:歷史上的少數民族沙文主義              回朔歷史,可知歷史上不僅沒有「大漢族 主義」,反而某大少數民族主義最為昌行。古代最典型的「大某民族主義」出現在十三世紀的元蒙帝國。它把人分為四等。蒙古人第一等,色目人第二等,漢人第三等,南人(南方漢人)第四等。元蒙帝國法律規定「國家官制,率以國人居班首部」。「國人」即為蒙古族人,從而確定了蒙古族的民族統治地位。在司法制度上,規定「蒙古人員毆打漢兒,不得還報」。蒙古人打死漢人、南人只付「燒埋銀」(埋葬費)了事。對漢人、南人實行嚴厲的全面管制。不準漢人南人製造、收藏、持有武器。不準打獵,不準集會,不準練武,甚至不準夜行點燈等等。政府「括馬」(即徵用民間馬匹),蒙古人不取,色目人取其三分之二,漢人南人全取。通觀中外歷史,元蒙帝國所創大蒙古族主義居古往今來之首。                     第五:「大漢族主義」——對種種概念偷換的批判              對於「大漢族主義」,主要有兩種概念位移和偷換,對此,一些所謂的「歷史、民族、文學精英們」最喜愛,把漢族同胞玩得眼花亂墜。              一是把漢族的人數眾多當成「大漢族 主義」。有些人認為漢族人數眾多,想當然地認為大漢族 主義存在。其實,人數眾多隻是一種自然屬性,大漢族 主義是一種社會屬性和狀態,把自然屬性當然地等同於社會屬性,是一種常見的錯誤。試問,一個高個子必然就會對一個矮個子運粗嗎,一個高個子雙自己矮的人就有侵犯意圖和行為嗎?如果是這樣,那就應該把漢族人口減少到1000人左右,比中國的人口最少的少數民族還要少,這樣纔能有效防止「大漢族 主義。     二是認為歷史上漢族比較強盛,漢族建立過強大的國家,有「大漢族 主義」存在。對此,前文已分析過,歷史上根本就不存在「大漢族主義」,反倒存在一些臭名昭著的某大少數民族主義。               三是把極少部分漢族人不當的言行上綱上線為「大漢族主義」,以一概全。有人說,一些漢人不尊重少數民族,不平等對待少數民族,不尊重少當選民族的習慣等。而事實上,這只是片面現象,一些少數民族極不尊重漢族、不尊重漢族人民的習慣之現象有時比這更為嚴重。況且,部分人存在並不表明「大漢族 主義」就存在廣大漢族人當中,如果依此推斷,那一個少數民族部分人不尊重漢族人,不平等對待漢族人,是否也應劃為「某大少數民族主義」呢?在新疆,東突組織十分猖狂,如依此理,是否應認為存在「大維族主義」呢?              由此可見,「大漢族主義」在歷史上、現實上並不存在,而是一種作為隨時打和奴化漢族的藉口,是一種意志強加,是對漢族同胞的思想綁架,是對漢族同胞的侮辱,是一種莫須有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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