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相片

愛上不該愛的人!新北市一名17歲少年和28歲已婚女同事發展不倫戀,兩人不但常傳曖昧訊息,還發生性行為,女同事的丈夫察覺有異,憤而報警抓猴,新北地方法院認為,兩人侵害女同事丈夫的配偶權,判女同事賠償丈夫20萬元,而少年因未滿20歲,其父親無法證明自己有盡監督之責,要跟兒子連帶賠償10萬元。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視相片

判決書指出,徐姓少年在義式餐廳打工,認識了彭姓女同事,但他明知道彭女已婚,且丈夫也是餐廳同事,卻仍與她偷情,還常傳「寶貝」等情話,兩人曖昧舉動引起彭夫懷疑,直到去年3月凌晨,彭夫發現妻子竟然和徐男在同居處偷情,他氣得當場報警,法院一審依通姦罪判彭女3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徐男則被少年法庭諭知應予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確定,不過,彭夫另對妻子求償100萬元,並認為徐父疏於監督與管教兒子,要求他跟兒子連帶賠償50萬元。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視相片

對此,彭女喊冤認為自己被「設局」,因為丈夫目的就是要拿走100萬元,她在出庭時表示自己家庭並不富裕,每月薪水除了付房租還要寄錢回家,實在無力負擔鉅額賠償,希望法院體恤,而徐父也認為金額太高無法負擔。最後法官認為, 2人侵害彭夫配偶權,都要賠償,因徐男未滿20歲,仍是未成年身分,法定代理人須負起連帶責任,判徐父必須和兒子連帶賠償10萬元。

(封面圖,新北地方法院/翻攝自Google map)

往下看更多相關新聞!

新竹一名熟齡女指控和小9歲的男網友相約喝酒聊天,沒想到對方竟趁她吃下鎮定劑意識不清性侵得逞,甚至還將2人嘿咻過程用手機錄下,熟齡女憤而提告,怒控對方涉嫌妨害性自主及妨害祕密罪嫌,不過,最後男網友卻因為錄下的性愛影片,免吃妨害性自主罪官司。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視相片

判決書指出,37歲的王姓熟女和28歲楊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王女指稱,楊男2017年7月約她外出吃飯,她在出門前吃了1顆鎮定劑,後來對方提議去摩鐵喝酒,趁她喝了3、4 罐啤酒後硬上性侵,還拍下性愛影片。王女事後氣得向法院提告,還提出一張遭性侵過程的照片,但經檢方調查,發現照片是截取楊男偷拍的影片,而勘驗影片內容卻發現, 王女在嘿咻過程中態度自然,有說有笑,且呈現女上男下姿勢,看起來不像被強迫。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視相片

對此,楊男坦承確實有和王女發生2次性行為,但強調是在對方意識清醒下發生,並沒有硬上,也表示只拍下第二次性愛過程,反倒是王女證詞反覆,一下說各自脫衣、一下又說被楊男脫衣挑逗,且檢方認為,要是真的發生非自願性關係,怎麼可能在幾天後又和對方相約,因此認定兩人為合意性交。新竹地方法院最後以證據不足為由不起訴楊男,而妨害秘密罪嫌部份,因王女與楊男已達成和解,賠償10餘萬元給王女,王女當庭撤銷告訴,楊男才獲法院做出不受理判決,全身而退。

更多東森新聞報導

公寓床戰被看光!圍觀群眾狂起鬨 路人見「驚人真相」全嗨翻

工地門口驚見「2上吊屍」網得知真相全罵翻:會有報應

華山分屍遭控設局灌「深水炸彈」他急返台還原案發前實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