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濟南4月14日電 (劉穎婕)4月1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實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機關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示執法決定信息,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決定信息要在7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實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行政執法機關對查封扣押財產、強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記錄;對現場執法、調查取證、舉行聽證、留置送達和公告送達等容易引發爭議的行政執法過程,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音像記錄。

  《實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和證件管理制度,2019年6月底前完成對全省行政執法人員的全面清理。

  《實施方案》要求,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依託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全省統一的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和行政執法權力網絡運行系統,推進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權力事項上網運行,實現執法信息網上公示,執法全過程網上記錄,執法結果網上查詢,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數據網上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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