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4月14日电 (刘颖婕)4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执法决定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决定信息要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2019年6月底前完成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的全面清理。

  《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行政执法权力网络运行系统,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执法结果网上查询,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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