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影節導演姜文金爵獎主席論壇,彭于晏被亂入粉絲緊抱。(圖/CFP)

▲彭于晏帶水果入境遭罰3000元。(圖/CFP)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藝人彭于晏今(2日)傳出昨天從松山機場返臺時,帶了水果不小心過海關被查到,遭罰3000元。防檢局基隆分局向《ETtoday新聞雲》證實,確實有這件事。防檢局藉此呼籲,不少民眾最近都以為入境時,只不能帶肉品,卻忘了「任何水果」也都不能帶。

防檢局基隆分局對於彭于晏遭罰事情證實,確實有這此事,事情是發生在昨天晚上。防檢局植物檢疫組長陳子偉指出,大部分旅客近來只知道不能攜帶肉類品入境,但其實水果本來也規定不能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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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子偉說明,入境不能攜帶的主要有肉品和水果,如果有帶,切記「一定要申報」、或「丟棄」再出關。尤其入境最後一個關卡,要選擇從綠線或紅線進入,假設有帶水果、肉品就必須「走紅線」申報。若帶了走綠線,就會被認為身上沒任何東西要申報,因此也會被罰3000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

陳子偉強烈呼籲,旅客返國到提領行李區塊時,就會有檢疫櫃檯,如不清楚攜帶的物品是否能闖關,務必先詢問,否則被海關檢查到,還要被處罰得不償失。至於蔬菜、鮮花?陳子偉說,部分類別能帶,但建議一樣可以先詢問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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