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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秀區東湖御苑小區業主的報料說,原本小區有個負一層的活動會所,2016年,1座的業主看到有很大的挖掘機往底下挖,之後,這裏就開了個健身房而且還有個游泳池,不少業主都表示不知情,大家很擔心遊泳池在地下會不會對房屋的安全結構有影響。

  當時,不少業主都表示奇怪,就向小區管理處詢問,得知原本負一層的公共配套活動會所已經出租,將會由巴菲游泳健身俱樂部進駐,並規劃建游泳池,但業主就提出了擔憂。

  除此之外,業主認爲,會所作爲小區公用配套設施,在變更用途時,大家都並不知情。同時,有業主對游泳池的建成是否合法合規也提出了質疑。

  帶着業主的疑問,記者來到巴菲健身俱樂部,總經理劉浩然表示,關於跟開發者簽約進駐小區會所、並建成的游泳池等並沒有改變會所性質,而且相關的報備、審批等程序,都已得到相關部門批准。泳池工程也並非在地基上挖坑建水池。

  巴菲游泳健身俱樂部總經理 劉先生:

  原有的泳池的位置是一個壁球室和打桌球的,本來就是下陷式的,我們沒有挖 ,如果有挖我們的泳池會建得方方正正的,就是沒有挖才建成一個L形,所以在沒有破壞主體的情況下,泳池只能建得這麼醜。

  其次,劉浩然表示,泳池的安全問題,已經出具相關建築結構勘測報告,對大樓無破壞危害。爲了解具體情況,記者來到小區管理處,但呂經理就表示,要上報公司才能回答記者問題,並留下記者電話。

  直到截稿前,記者均未收到小區物業管理處和白雲街道辦事處的回電。

  律師:

  如果存在爭議的地方是屬於開發商的產權的話,這種情況即便開發商變更使用用途,只要變更之後仍然屬於小區的配套設施,而且這個配套設施也沒有影響到,樓層或者建築的安全情況下,這種變更是無需通過業委會,或者業主大會投票通過的。

  而針對業主們最關心的泳池可能影響房屋安全問題,記者也諮詢了建築專家。

  華南理工大學建築學院教授 劉業:

  一套房子是由些核心柱子支撐着這套房子,柱子是從40多樓下到地下去,只要不動柱子就沒問題,而且超高層的結構一定不敢亂做的,有問題早都發現了不用到現在,150多的面積相當於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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