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預備立憲」是為了抵制日益發展的革命形勢。慈禧太后派載澤等五大臣赴外國考察。五大臣回國,認為實行君主立憲有三大好處,首先是皇位永固,其次是外患漸輕,最後是內亂可弭。

清政府並未打算真正的「預備立憲」,企圖以預備之名行拖延之實。後來在立憲派的強烈要求下,1908年,預備期定為九年,並訓令立憲派以後不得再搞請願,露出了它假立憲、真專制的凶像。

名為立憲,實際上是滿族貴族為中心的中央集權。預備立憲首先是改革官職,中央是皇族貴族掌握實權,地方督撫、財政大權收貴中央。

1908年8月27日清政府頒布《欽定憲法大綱》共23條。其中14條是為了維護皇權至上,維護清政府統治,9條是規定了臣民的權力義務,包括服從清政府統治,繳納賦稅等等,沒有任何的實際意義,《欽定憲法大綱》實際上是維護清政府統治。

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清政府推出「責任內閣」,主要是以皇族貴族為主,「皇族內閣」的推出使得社會矛盾激化,加速了清政府的腐敗。


肯定不是假立憲,聽我一一道來。清末新政,肇始於光緒二十七年(1901)。至1905年,「日俄之勝負分,則立憲專制之勝負亦自此定」,加上革命論的廣泛流行,「吾國之立憲論,勃發於此時」。

1906年8月26日,載澤上《奏請以五年為期改行立憲政體折》,頗有蠱惑力地闡述了立憲之三利:皇位永固、外患漸輕、內亂可弭。

與此同時,端方亦奏呈《請定國是以安大計折》,建議朝廷應要積極立憲。鑒於此,1906年9月1日,清廷出台了《宣示預備立憲諭》。由此,預備立憲運動逐步展開。細加檢討清廷在最後幾年的新政成績可知,新政並不是如一些文章說的那樣,是假改革、反改革。在這裡談三點:

● 新政目的之一,在於化除滿漢隔閡。

● 1908年的改革被地方力量牽著鼻子走。

● 評價清末改革不能流於「結果正義」。「化除滿漢畛域」

新政實施之首要努力,在於「聚氣一心」,而核心是滿漢之「大同」。同治之後,狂飆四起的底層起義與民變風潮,團練大興,重用漢族士紳成為一種趨勢,這引發滿洲貴族的不滿與怨氣,朝堂之上滿漢內鬥傾軋屢見不鮮。光緒三十三年七月初二日,光緒皇帝與慈禧太后聯袂發布了一道「化除滿漢畛域」的聖旨:

我朝以仁厚開基,迄今二百餘年,滿漢臣民從無歧視。近來任用大小臣工,即將軍、都統亦不分滿漢,均已量材器使,朝廷一秉大公,當為天下所共信。際茲時事多艱,凡我臣民方宜各切憂危,同心挽救。豈可猶存成見,自相紛擾,不思聯為一氣,共保安全。現在滿漢畛域應如何全行化除,著內外各衙門各抒所見,將切實辦法妥議具奏,即予施行。

清廷高層力圖維護滿洲貴族的利益,本是情理之中。但在當時的背景下,卻天然地屢遭社會詬病,輿論四起,《申報》有人撰文稱:

我國自去年七月十三以來,預備立憲之聲,既騰達於中外,而革命之風潮不息,暗殺之手段所以日加烈者,其第一之爭執,在於滿漢之不平等。故不先除滿漢之界,雖日日預備立憲,不過成一立憲之空名詞而已。

有學者指出,滿漢隔閡之破除,與地方督撫之奮起事功難以剝離。隨著時局變動,漢族官紳對於權力的渴求促使其積極推動新政。是以上述《申報》文結尾即說:

以是以政府不欲實行立憲則已,果欲實行立憲,非先平滿漢之界,其道未由。政府不欲消除革命之風潮則已,果欲消除革命,非先除滿漢之界,無由著手。故早一日實行立憲,即早一日弭革命之禍;早一日平滿漢之界,即早一日成立立憲之局。」

打破滿漢區別,擴大漢族督撫權力,被賦予了與新政實施、立憲格局、消除革命的重要地位,此中別樣的意圖一目了然。

清廷起自東北,賴於八旗,此乃立國之本。「化除滿漢畛域」詔之出台雖有彌合眾議之嫌,但從「滿漢區分」到一改為「一秉大公、從無歧視」,用心之良苦,可謂新政實施之推力。地方力量

1908年的重要性在於,頒布了立憲的法律條文,「使紳民明悉國政,以預備立憲基礎」,漸次走向政體改革。這一年,新政頗具過渡和斷裂雙重特徵:慈禧、光緒相繼離世、11月幼主溥儀登位,其父載灃監國,光緒—宣統之轉折,原本新君新氣象之機,實則危機四伏、暗藏洶湧。

當年8月,朝廷宣布「預備立憲」以9年為限,同時頒布《欽定憲法大綱》23條,其中關於「君上大權」的14條,在「預備立憲」進程的具體設計中,光緒三十四年,即1908年,作為第一年要做的是,各省督撫籌辦咨議局,頒布城鎮地方自治章程,編輯國民必讀課本,以此開啟民智、訓練民眾,完成立憲的準備工作。

有文章說,清廷罔顧民間呼聲,一意孤行,皇帝專權,這不符合事實。1907年,清政府提出要在中央籌設資政院,在各省籌設咨議局。張謇、湯壽潛等人在上海成立預備立憲公會,之後各地立憲公會紛紛建立,組織發起國會請願運動,提出速開國會、頒布憲法、縮短預備立憲期限、組建內閣等訴求。

另外,朝臣內部的派系鬥爭大大削弱了新政的實施力度。以載灃、載澤為核心的滿洲親貴勢力、以張之洞為代表的老臣勢力、以瞿鴻禨為代表的「清流」勢力、以袁世凱為代表的北洋勢力,在新政推演過程中,水火不容,各方縱橫捭闔,於1907年「丁未政潮」鬥爭中「大打出手」,消解了上下「聚氣一心」的政治想像。正因輿論四起和各地民眾運動之故,1909年3月,清廷下詔重申預備立憲,命各省當年內成立諮議局。同年12月,16省諮議局代表組成國會請願同志會,在1910年又發動3次大規模請願要求速開國會。10月,資政院成立,各省要求1911年召開國會。

至此,清政府不得已又將預備立憲期由9年改為5年,定於1913年召開國會,1911年可先成立內閣。

可以看到,由於中央權力的式微,清廷在新政中相當被動。改革的進度幾乎被以督撫、新軍為核心的地方力量牽著鼻子走,這顯然不是所謂的皇帝專權。即便督撫與地方權力的膨脹已然成為中央權力運作的痼疾,有人仍心存不滿:

「自中央集權之說中於中央政界之心理,而督撫之權日削,而外省之力日瘠,迄於今幾無一款之可籌、一事之能辦,疆臣憤不能平,則相率託詞乞退。嗚呼,其流毒之巨有如是也」。

「疆臣不能平」才是導致新政齟齬的關節所在。可以說,官制改革中,地方督撫與新軍的權勢並未被實質性削減,他們所指責者,是以「地方自治」來要求中央給予充分之權,無非想藉助請願運動為自己張目罷了。「結果正義」

宣統帝繼位後,其父攝政王載灃遵循皇兄光緒帝的遺囑,加快立憲的進程。宣統元年(1909年),各省咨議局選舉。宣統二年(1910年)九月初一日,資政院舉行第一次開院禮。宣統三年(1911年)5月,載灃在「揚滿抑漢」思路下,任命慶親王奕劻為內閣總理大臣,籌組新內閣,內閣共13名成員,其中滿人8名、漢人4名、蒙古人1名。

8名滿人當中有6人為宗室、1人為覺羅,被當時革命黨及立憲派譏誚為「皇族內閣」。實際上,若回到歷史現場,滿蒙漢三家各分席位,倒也未必是反改革。但革命黨以及地方實力派卻認為,這是借預備立憲欺騙國人:

「逆胡無賴,假借立憲之空名,以塗飾天下之耳目,其恣睢狼戾之私,亦既彰著而不可掩覆」。

捕捉到輿論走向的清廷,到了立憲後期,改革政策如牛毛般傾瀉而出,恐「稍一遲回、稍一懈怠,則國勢之強弱判焉」,改革不僅操之過急,而且不切實際,「上急行而下不足以追步,則有傾跌之虞」,基層不斷抵觸,民變四起。這顯然不是理想的改革。

結果正義是評價歷史事件一種最普遍的模式,清廷高層舉辦新政不假,但維護清廷統治的大廈為「真」。更不可否認的是,見習西法,改革自身的訴求亦不可歸於「假」。革命思潮風起雲湧,排滿運動難以遏止,但新政不是革命,一股腦、全盤推倒重來也非新政初衷。在清廷業已崩潰的結果論導向下,似乎那些完全符合各地督撫、新軍將領、紳商群體期許的清廷改革為真,不符合便一刀切叱責為假,如此輕率判斷,不免流於「鄉愿」。清廷決非直接亡於新政。與其說假改革、反改革誤國導致加速滅亡,毋寧說地方勢力的坐大離心誤國作用更巨。在各省光復後任職都督的 27 人中,有 14 人來自新軍官員,包括新軍統制、協統、標統、管帶及教官等,佔總數的一半以上;舊官僚包括巡撫、布政使、提督 5 人;立憲派包括 3 位諮議局議長。可以說,晚清地方勢力的崛起,在新政的制度化過程中成為難以控制的政治力量,加速了清廷的衰敗與傾頹。

因而,所謂假改革、反改革之說,不過是後見之明。內部崩潰、誰也無力回天。苛責古人易,而反思己身則難矣,後來者多一些「同情之理解」罷。

參考文獻:

2017年9月15日,我在彰考局公眾號所發的文章。

王旭:《清末新政改革四論》,《河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8年第1期。


這個問題要看你怎麼定義「真立憲」和「假立憲」了,因為對於統治階級來說,任何的政治改革的最高目的只有一個——維護自己的權力統治,清政府自然也不例外。

所以說,從目的上來看,區分真」和「假」沒有意義。 當然,此時的清王朝已經積重難返,不得民心,其統治集團早已成為全民族的公敵,這種情況下它的「自救」確實令人厭煩,而且晚清的立憲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滿洲貴族的吃相很難看(比如「皇族內閣」),這使得其改革的性質更容易受到懷疑。

然而很諷刺的是,清末立憲不僅僅沒有延緩清朝統治,反而加速了其滅亡,因為這次立憲得罪了體制內的最後一批既得利益者(強化中央得罪地方督撫,廢除科舉得罪士大夫)。 這其實說明了一個問題:清朝的崩潰不是傳統意義上一家一族之王朝的崩潰,而是整個封建體系已經日薄西山。


謝邀。我們先回顧晚清預備立憲的主要內容。

背景:1905年的日俄戰爭,日本以君主立憲小國戰勝俄國專制大國,給清廷上下以很大震動。朝野上下認為"日俄之勝負,立憲專制之勝負也」。

1905年派載澤、端方等五大臣出洋考察回國,上書建議立憲:「一曰皇位永固,二曰外患漸輕,三曰內亂可弭」。但是,他們也指出,「今日宣布立憲,不過明示宗旨為立憲預備,至於實行之期,原可寬立年限。日本於明治十四年宣布憲政,二十二年始開國會,已然之效,可仿而行也。」1906年9月1日,清廷頒發了《宣示預備立憲諭》,「預備立憲」由此而來。

「預備立憲」,主要涉及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行政改革,包括司法改革、教育改革,其核心是官制改革;二是設立議會;三是實行地方自治。

清政府於1908年8月宣布預備立憲以9年為限,同時頒布《欽定憲法大綱》23條,其中關於「君上大權」的14條,規定皇帝有權頒行法律、黜陟百司、設官制祿、宣戰議和、解散議院、統帥海陸軍、總攬司法權等。

1911年5月,清政府裁撤軍機處等機構,公布所訂內閣官制,組成新內閣,由慶親王奕劻任總理大臣。在13名國務大臣中,漢族官僚4名,蒙古旗人1名,滿族8名,其中皇族又佔5人,被譏為皇族內閣。

從晚清「預備立憲」的內容及內閣組成看,預備立憲是緩兵之計,根本目的是繼續維護皇權統治,所以說它是假立憲也沒錯。

但客觀而言,包括這次立憲在內的清末十年改革也推動了中國社會的現代化過程。在改革進程中,廢除科舉制度,初步建立近代教育體系;形成近代軍事制度;獎勵實業刺激了經濟發展;法制改革開啟了中國法制現代化的進程。

(一起讀史,分享心得,請您關注我。)


肯定假立憲!在268年的統治時間裡,清朝統治者面對數量龐大的漢人,其內心是恐懼的。一方面害怕自被漢人完全同化。像匈奴,鮮卑,女真等民族一樣;另一方面更加害怕失去權柄後,遭到漢人的殘殺報復,更有滅族的危險。

所以在清朝的前期,清朝統治者一方面不斷製造「文字獄」來壓制漢人中的文人士子的思想,讓他們成為沒有思想的工具;另一方面極力阻斷中國與西歐等國家聯繫。嚴禁基督教在中原的傳播,來華的西洋士也被禁止大皇城裡頭。從西洋傳來的科學技術文化為被鎖在皇城大院里。滿清統治者所做所為都是為了避免平民百姓接觸先進的文化從而挑戰自已的權威!

到了清朝後期,甲午戰敗使清朝的統治權威受到了極大的質疑和挑戰。而民間漢人士紳勢力崛起,逐漸掌握話語權。而朝中漢人掌握絕對優勢軍權。這更加印證了清朝統治者的擔憂。

為了籠絡漢人中的精英分子,維護清朝的統治,虛情假意地拋出預期立憲。派出五大臣出該西方各國及日本。但清朝統治者極力維護的是一家一姓之天下,始終不肯放棄自已手中的權利,最後拋出一個皇族內閣。不僅令清朝統治者顏面盡失,怡笑大方,也令得士紳中的立憲派精英大失所望,從而站在革命黨一邊。大清王朝的喪鐘隨後在辛亥革命的槍聲中敲響!


感謝邀請。清朝預備立憲就是假立憲。我是滿人我敢說當時的滿清權貴根本不想放棄權利。能拖一時是一時。滿清權貴既無全球視野也無現代理念。死抱著祖宗的鐵杆莊稼作夢。非用暴力不能讓他們讓出權利。在中國不要作什麼君主立憲的階級調合辦法。必須革命。可惜要是1840年清庭就倒了。中國是不是會避免後來的苦難呢。但不管怎麼樣決不能對保守的統治者報幻想。


也不全是假,他們搞的是立憲實君制,這種制度初初出現時,議會也不是選舉產生,都是委任的議員,內閣也不是由選舉產生,所以搞皇族內閣並不希奇,像今天西方先進國家那種虛君制,中國至今也未有,總是祗具其形,並無其實。當日清廷內憂外患,自己坐江山也是坐立不安,總是怕漢人要趕他們走,怎會有開放文明的政制了,他們就算想做,也沒有實貭條件,政權自身矛盾就大。


晚清預備立憲百分百是鬧眼子,哄人的。

滿人祖先是游牧民族,在森林裡射箭打野獸,爬樹掏鳥蛋,根本沒有文化,講究是有把蠻力。誰拳頭大誰就是大哥。努爾哈赤跟李成梁當乾兒子時,學習大量的漢文化,精通文墨,能講漢話,寫漢字,這時的努爾哈赤已經是文明人了。可是滿人畢竟沒有自己的文化根基,全面漢化了,骨子裡的還是深深的自卑,一方面瞧不起漢人,一方面又懼怕漢人.

清末,滿人貴族根本控制不了大清的局勢,只有改革才能圖存。可是改革必然侵犯到滿族貴族的利益,這些鐵帽子王,根本不知道立憲制,滿人還能稱王稱霸。只覺得自己的權力受到制約,每年的銀子拿少了,心裡不爽。更讓滿清權貴發現,漢人掌握大權了,滿人靠邊站。八旗王爺心裡慌啊!這漢人莫非造反,奪滿人的權?滿清的江山,還是滿人的嗎?這也是光緒帝變法失敗的根本原因。

這個世界上,沒有誰心甘情願奉獻自己的權力,都是刀架在脖子上,不得已而為之。


虛情假意的立憲,立憲的本質只是要緩解內憂外患和民眾逐漸認識世界潮流對統治權力造成的巨大壓力。晚清在1905年後的一系列的變革也確實為現代教育,軍事等方面產生了積極的作用,不要否認。但也正是民眾的覺醒,立憲的「皇族內閣」一產生,連不少漢族官員都對大清絕望了,不再有任何幻想,無論是為國家民族命運著想還是為私人的權力利益,推翻大清成為越來越多的人的想法。武昌首義一成功,隨後各省紛紛宣布獨立,清朝由此土崩瓦解


從中國近代史料看,晚清時代,民眾對憲制改革已迫徹及待。晚清政府為了維護其利益,推出了憲制議員代表滿族皇儲占多數的立憲,沒有達到民眾願望,被認為是假立憲。1.晚清後期,政府腐化,列強入侵,現實形勢已被民眾憤怒,改革呼聲甚高。2.為了挽回搖搖欲墜的政權,晚清政府推出了所謂改革的預備立憲。然在憲制議員代表中,代表皇族的貴族代表佔大部分,使民眾的提儀難以實施通過,也揭穿了所謂的憲制改革,根本是「換湯不換藥」,達不到改革目的。3.晚清政府推出的預備立憲,其最終目的是維護滿清貴族利益。其各種措施都是圍繞這目的去實行,而事實上正是當局腐化,以至民不聊生。因而,從事實看,晚清政府推行的預備立憲,只是掩飾民眾的行為,是徹頭徹尾的「假立憲」。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