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個人而言,我敢肯定,包括題主在內(也包括我),絕大多數人連湯蘭蘭是什麼樣,現在怎麼樣之類的信息都完全不清楚。所以我很好奇,憑什麼對一件完全不清楚的事情下定論?言之鑿鑿是冤案,想必題主一定掌握了確切的證據,所以不妨提供給警方,如果信不過ZF可以在問題里公布出來。不過所謂的湯蘭蘭身體沒有什麼什麼的就別再提了,這種事情本來就是捕風捉影的,更不用說之前有人錘過採訪視頻造假。所以,你要我們有「高智商」懷疑一個小女孩,不好意思,我自認為我是一個鍵盤政治家,又不是斷案人員,當然事實也不會因為你我意見而改變,您認為是冤案,請拿出確切的證據,讓真相大白,不然,隨隨便便去惡意議論某個人,很可恥的。


首先說明我並不知道湯蘭蘭案是個什麼案子,我無法評論後面的話。

而題主也並不確定湯蘭蘭案是不是冤案,你的評論是否是給自己強行加戲?

如果你確定它是冤案,請貼出證據。


題主根本沒有看清大家保護的是什麼,這個事件中被網友指責的是那個記者及其所在的媒體單位,不遵守法律法規,直接公開他人的個人信息。如果一個正而八經的公共媒體能像某些營銷公眾號一樣不遵守法紀,那我等平民百姓也沒有必要遵紀守法了。絕大部分網友保護湯蘭蘭完全是反對該記者及其單位不遵守法紀的附帶產品。就算你有冤屈,法院、檢查院啥的已經走不通了,需要通過媒體引發關注,可以!但是最後煽動大家把人揪出來,你有什麼權利?抓人不該是公檢法的事?什麼時候輪到媒體記者騷動老百姓的程度了?如果認為公檢法有鬼,那最頂層的國家還能不能信任?是不是需要國外法院或什麼組織來調查判定?

最後,這個問題都好久了,為什麼還要來找罵?難道有實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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