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興建11個太陽能發電廠~

曾是日本能源重地的福島縣,在9年前的311地震後,引發核災難危機,重創當地經濟。事發9年後,除當地重建社區力爭轉型,當地政府再斥資3000億日圓(約215億港元)發展再生能源計劃,揚言在2040年前全縣100%轉型使用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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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指,福島政府計劃在2024年3月底前,在輔導附近廢農田和山區,建造11個太陽能發電廠,以及10個風力發電廠。預計竣工後可生產多達600萬瓦特(MW)電力,是核能發電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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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島縣核災區反應堆。

當地政府預計,計劃要耗資3000億日圓,相當於大約215億港元。資金來源主要包括;國營的日本政策投資銀行、私營的瑞穗銀行。日本中央政府亦支援福島計劃,在福島縣郡山市設立福島再生能源研究所,於2014年啟用,主力發展及研究太陽能、地熱能、風力及水力發電。目前福島四成供電都由可再生能源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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