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競委會於前年首次就五家公司涉嫌圍標案件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稱五家公司在處理基督教女青年會(YWCA)在一六年七月就伺服器器材的招標,各作出及執行協議,違反《競爭條例》。經過十三日審訊後法官林雲浩昨頒下判詞,裁定當中四家公司違反《競爭條例》,而證據則不足以證明新龍國際有限公司(SiS)同意其初級職員協議進行圍標,故駁回競委會針對SiS的申請,任何懲罰及命令則將於進一步聆訊中再商議。

該五家公司分別為 Nutanix Hong Kong Limited(Nutanix)、英國電訊香港有限公司(BT)、新龍國際有限公司(SiS)、Innovix Distribution Limited(Innovix)及科技21系統有限公司(Tech-21)。

案情指,上述五家公司在處理基督教女青年會(YWCA)就供應及安裝一套Nutanix的新資訊科技伺服器器材系統的招標時,英國電訊香港有限公司(BT)準備應YWCA要求就Nutanix雲端伺服系統的招標承投而出價,BT一直協助YWCA的系統概念驗證工作,並在Nutanix登記生意機會,令BT否提供比其他供應商更優惠的報價。但由於YWCA的採購政策需要最少五份標書,除了BT的四家公司便一同協議向YWCA呈交報價遠高於BT的非真實標書,以助BT成功投標。

惟林官認為新龍國際有限公司(SiS)負責該次標書的人屬初級職員,沒有證據顯示其上級職員知悉其行為,故該職員的行為並不可歸咎於SiS,故駁回競委會針對SiS的申請。

圍標容易在採用招標程序的市場出現 ,會令消費者失去競爭所帶來的好處,讓互相串謀的企業可付出較少成本並賺取更高利潤,令整體經濟均會受害。

案件編號:競爭事務審裁處執行訴訟一——二○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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