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哭,女孩,性侵。(图/视觉中国)

▲舅舅趁外甥女回外婆家时伸狼爪。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视觉中国)

社会中心/屏东报导

屏东一名潘姓已婚男子居然对外甥女小涵(化名,案发时7岁)伸狼爪,在房内性侵得逞。小涵于事后身心受创、感到非常痛苦,鼓起勇气告诉学校老师「舅舅把他尿尿的地方插进我尿尿的地方」、「要我吃他尿尿的地方」,整件案情才曝光。屏东地院审理后认为,潘男恶性重大,竟夺走才大班的小涵贞操,因此依强制性交罪判他8年6个月徒刑,并赔偿60万元。

判决书指出,潘姓男子于2016年6月20日中午用餐前,把小涵叫进房内,脱去对方衣物、再坐上去性侵得逞,期间还要求小涵「亲」及「吃」他的生殖器,性侵行为超过20次。小涵证称,舅舅从大班就开始对她性侵,因不堪长期受辱才把事情告诉老师,在这之后对方还是持续做出性侵行为。

潘男矢口否认犯刑,但测谎结果「口交」及「摩擦下体」等提问并未通过。屏东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潘男恶性重大,竟对年纪轻轻的外甥女做出侵犯行为,加上小涵年幼并无凭空捏造事实的能力,因此根据相关医学鉴定等资料佐证,依强制性交罪判潘男8年6个月徒刑,并赔偿60万元予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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