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非常有道理。我就一直這麼覺得。活著這種挑戰了無生趣枯燥無味。


生命的意義在於去體驗,悲傷也好,快樂也好,去體會各種情緒,其實也就是體會到時間,最終因此體會到生命 ,學會去創造新的記憶,比如,去做一件自己從未嘗試過的事情,會讓自己慢慢提起對生命的興趣。


你離世界太遠了的話,就會這樣。


以前不是,現在是。


餘華的活著寫的很真實,最後都是一無所有。就不要在經歷了


活著這本書讀過兩次。很想尋找一些答案。什麼答案?看這本書的人都應該理解吧?第一次看完以後,覺得沒找到答案,覺得就是看了一個人生老病死喫喝拉撒一生的流水賬,挺無聊的一個人。隔了幾年看第二次,還是沒看出新的東西。所以,大概活著就是活著,就是喫喝拉撒。

可是我們不是已經在做這樣的事?為何還要去尋找答案?

這書寫的淺顯,沒有寫富貴的做每件事的心裡的緣由。為什麼賭博,為什麼傾家蕩產,為什麼不回家,等等(情節也記不得了)。似乎是個沒心沒肺的人。過一天算一天,是什麼樣就是什麼樣,沒有自己主動選擇過什。但,這就是活著嗎?是不是隻是區別於死的活?

時代到今天,看上去是形形色色的人,區別是很大不同。我覺得活是分兩類,一個是區別於死的活,生存而已,餓了喫飯,困了睡覺,工作賺錢是為了這,也會為瞭解決這些付出努力。一個是「想」過的有意思。後者跟喫喝無關,只跟有沒有意思有關。也就是思想或者慾望或者說這個人開始去選擇。

如果說是物質與精神的區分好像也不太準確。因為「無聊」的人原就沒有任何的想法,也不會覺得這有什麼問題。說成生存和更好的生存更適合吧?

如何評價一個人。求職或者找對象的時候做的就是這件事。1,一個人的家庭背景,學歷,工作。2,這個人的性格,旁人對他的評價。3,對事物的看法。4,癖好。一個人活著也就差不多用這些可以去套了。其實也無非庸俗的事情。所以我覺得真的活著就是以這幾點更好的生存,並且為更好的生存努力。


讓我有花不完的錢,不愁喫穿,我可以放下抑鬱,紙醉金迷地過完這輩子。但你告訴我,不努力就喫不上飯,還要應付各種人情事故,那我就真的痛苦和鬱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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