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將拒服兵役者納入徵信"黑名單"

吉林17名拒服兵役者被限制出國、買房等;專家稱公示處罰說明軍隊法治化建設的提升,但部分處罰存爭議

新京報訊 (記者倪偉)近日,吉林省吉林市對17名拒服兵役者的處罰引發關注,不但納入個人信用"黑名單",還將限制出國、限制買房。另有地方則將"拒服兵役"永久寫入戶籍。對此,軍事法專家認爲,公開對拒服兵役者的懲處,是依法治國、依法治軍的進步,但對拒服兵役者處以兵役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的處罰存在一定爭議。

吉林市拒服兵役者被限制買房、出國

" 吉林市徵兵"微信公衆號近日發佈消息稱,吉林市徵兵辦2017年度徵兵工作中,有17人因入伍意志不堅定,不能適應部隊訓練和生活,多次向部隊提出離隊申請,部隊、兵役機關和家長反覆作思想工作無效後,被部隊按拒服兵役退回。據《兵役法》、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徵兵工作的意見》等相關法規文件精神,擬對17名拒服兵役行爲人員實施懲處。

懲罰內容包括5項:不得錄用爲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升學,取消其報考高、中等院校和復學、復讀資格;納入個人信用"黑名單",並進行聯合懲戒,實施限制出國(境)和限制購買不動產、乘坐飛機、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席次、旅遊度假入住星級以上賓館及其他高消費行爲等措施,限制提供貸款、保險等服務;拒服兵役行爲及懲處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通報;行爲人所在縣(市、區)政府可以按規定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有地方將"拒服兵役"永久寫入戶籍

記者搜索公開報道發現,近年全國多地公開通報了多起對拒服兵役者處罰事件。

今年1月,福建省福安市對兩名拒服兵役者開出"罰單",包括處以一次性經濟罰款3萬元,個人戶籍"服役欄"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3年內不得辦理出國出境手續等處罰。3月,安徽和縣徵兵辦發佈處罰公告,對該縣3名拒服兵役青年處以列入失信人員名單、戶籍信息系統"兵役狀況"一欄內註明"拒服兵役"等處罰。

較之《兵役法》,全國一些地方對拒服兵役者規定了更嚴格的懲罰。福建省徵兵工作條例規定,對拒服兵役者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原是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職工的,不予復工、復職;原是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的,不得恢復學籍。

四川省《關於加強新形勢下徵兵工作的意見》還規定,對拒服兵役者在貸款、教育、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等方面進行限制,縣級以上政府要依法予以行政和經濟處罰。

- 觀點

軍事法研究專家:相關法規需進一步完善

中國政法大學軍事法研究所所長李衛海認爲,拒服兵役屬於違法行爲,應該依據法律實施處罰。然而,處以《兵役法》和吉林《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徵兵工作的意見》未明確規定的處罰,卻存在一定爭議。

" 吉林追加的處罰,包括納入個人信用'黑名單'和罰款,在法援上存在爭議。"李衛海表示,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十條規定,法律對違法行爲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爲、種類和幅度的範圍內規定,"兵役法沒有規定對拒服兵役者個人實施罰款,如果要予以罰款,需要依據相關法律或行政法規,處罰的設定權要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

" 進入'黑名單'對當事人的工作生活會產生十分不利的後果,我們要出臺相關法律或者行政法規,對於進入和退出'黑名單'的標準、程序、期限進行規範,對進入'黑名單'者的權利限制和剝奪要說明原因。同時,也要落實措施保障進入'黑名單'者的權利救濟。"李衛海說。

" 軍改以後,對拒服兵役者的處罰不再靜悄悄,而是進行公示,說明瞭國家的軍隊法治化建設正在進一步提升,依法維護國防利益方面正在加強,是很大的進步。"李衛海說,但對拒服兵役者的懲戒,必須按照法律程序,也要保障拒服兵役者的程序性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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