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臺

  《關於支持大南昌都市圈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全力支持大南昌都市圈發展!!

  首先

  江報君爲您奉上

  “大南昌都市圈”的一組圖解

  快來看看吧!

  爲全力支持大南昌都市圈發展,

  《關於支持大南昌都市圈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提出了50條措施涵蓋9個方面的內容,

  “乾貨”滿滿,

  趕緊來看看下亮點有哪些?

  一、建立協調有力工作推進機制

  1.建立高位推進機制。省委、省政府成立都市圈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都市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協調推進工作。(責任單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排名第一的單位爲牽頭單位,下同)

  2.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南昌市和相關設區市建立黨政領導聯席會議制度,採取輪值制每年舉行工作會商會,推進重大項目和事項,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南昌市牽頭會同相關設區市設立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貫徹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重大事項和重點目標任務。(責任單位:南昌市等相關設區市政府)

  3.建立重大項目推進機制。按照遠近結合、滾動實施的原則,從基礎設施、產業、創新平臺、公共服務等方面,梳理一批都市圈發展重大項目和事項形成項目庫,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協調推進,確保都市圈戰略落地見效。(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直有關部門,相關設區市政府)

  4.賦予更大的自主發展權。除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能下放或委託的事項外,省級審批權限原則上均下放到都市圈設區市政府。鼓勵都市圈市縣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國家和省在土地、金融、財稅、投融資、生態文明、新型城鎮化、開放型經濟等領域部署的各項改革優先在都市圈試點。支持都市圈縣(區、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委改革辦等省直有關部門)

  二、構建高質量現代產業體系

  5.培育壯大先進製造業集羣。支持設立都市圈產業發展基金,聚焦支持航空製造、生物醫藥、電子信息、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等優勢產業,打造南昌航空城、中國(南昌)中醫藥科創城、南昌光谷、九江星火有機硅和纖維素纖維產業基地等若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製造業集羣,培育一批創新型領軍型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產業集羣優先列入省級重點產業集羣,優先申報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6.推動新經濟成爲都市圈經濟增長的主體力量。省重點產業化升級工程引導資金對都市圈符合條件的項目優先支持,鼓勵各設區市共同發起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基金,加快發展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虛擬現實(VR)、分享經濟等新經濟。支持重大技術創新和產業化項目優先佈局都市圈,着力建設南昌VR創新中心、中國電信江西雲計算基地、中國移動(江西)數據中心、撫州雲計算數據中心等。支持申報國家軍民融合創新示範區。(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委軍民融合辦、省通信管理局,相關設區市政府)

  7.加快傳統產業優化升級。優先支持開展傳統產業優化升級綜合試點和分產業試點,加強互聯網、工業設計等推廣應用。對有色、石化、鋼鐵、建材、紡織、食品等重點傳統產業實施“一產一策”,促進智能化、綠色化改造,打造中部地區傳統產業優化升級示範區。(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設區市政府)

  8.推動開發區提質增效。優先支持都市圈開發區調區擴區和整合優化,支持創建國家級開發區。支持開發區做大做強,加快實現南昌高新區主營業務收入過5000億元,南昌經開區、小藍經開區、九江經開區過2000億元,撫州高新區、豐城高新區、樟樹工業園、高安高新區過1000億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等省直有關單位,相關設區市政府)

  9.建設現代服務業集聚區。提升工業設計、服務外包等生產性服務業的標準化、國際化水平,支持南昌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城市試點,爭取九江等地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提升商貿消費、健康養老等生活性服務業品質,鼓勵建設一批具有綜合功能、價廉物美的購物休閒品質區。推進南昌、撫州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示範建設,支持都市圈“生態+大健康”產業發展,推動南昌與靖安等周邊符合條件的縣(區、市)合作,建設全省幸福康養產業聚集區。以“八一”軍體運動隊整體落戶南昌爲契機,支持南昌體育產業發展,打造成爲全國有較大影響的體育賽事城市和體育競賽表演產業集聚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體育局,相關設區市政府)

  10.支持發展綠色金融。以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爲牽引,加快建設紅谷灘全省金融商務區,鼓勵各類金融要素市場和金融機構在金融產品、金融服務、金融管理、技術和組織形式等方面開展金融創新。推進綠色資產證券化,完善對低碳、生態環保項目的各類擔保機制。推進科技與金融結合,支持撫州創建科技金融創新試驗區。(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等省直有關單位,相關設區市政府)

  11.打造全國重要區域性物流中心。以南昌空港、九江港、向塘鐵路物流基地爲主要節點,強化“南下”“東進”“長江航運”三大物流通道建設,建設南昌昌北國際機場智慧空港物流中心、贛江新區多式聯運中心、九江江海直達航運中心、向塘鐵路物流中心。推進開行九江至上海的江海直達班輪,積極推進我省至寧波、廈門、福州和深圳的鐵海聯運常態化運行,推進南昌等地開行中歐班列。(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機場集團公司、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南昌市政府、九江市政府、撫州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12.推動產業分工協作發展。支持都市圈有色金屬、紡織服裝、玻纖材料等產業上下游合作,在省內建立原材料基地、生產加工基地和研發中心等,提升產業競爭力。鼓勵都市圈發展“飛地經濟”或者共建產業合作園區,探索利益共享機制。(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統計局、省財政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三、完善互聯互通基礎設施體系

  13.打通快速鐵路通道。加快推進昌景黃鐵路、昌吉贛客專、贛深客專、安九客專等鐵路建設,推進昌九客專、吉撫武溫鐵路前期工作,積極推進常嶽昌、昌福客專規劃研究工作,構建南昌“米”字型、九江“十”字型高鐵樞紐。高標準建設南昌東站、廬山站,適時爭取推動撫州東站升級改造。謀劃利用現有鐵路線路資源,完善市域鐵路網,積極穩妥開行南昌至豐城至樟樹等周邊市縣的城際列車。有序推進都市圈城際鐵路規劃建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中國鐵路集團南昌局有限公司、省鐵路投資集團公司、省財政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14.提升機場航空樞紐功能。加快南昌昌北國際機場三期建設,加密國際國內航班航線,支持申報進境特定商品指定口岸。支持九江機場復航,推進撫州機場前期工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機場集團公司、省商務廳、南昌海關,南昌市政府、撫州市政府)

  15.加快現代港航體系建設。加快建成長江中游6米深水航道和贛江、信江高等級航道。進一步做大做強九江港,推動南昌港建成億噸大港,支持九江港、南昌港一體化發展。加快佈局南昌航空城碼頭,完善贛江、信江沿岸現代化港口體系。(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設區市政府)

  16.健全內部交通網絡。加快推動都市圈內部高速、普通國省道、快速道路的優化佈局和有序建設。支持南昌西二環高速公路、九江城市快速路等項目列入省級重點工程項目並加快啓動。提前啓動南昌至南豐、武寧至靖安至奉新至樟樹至興國、武寧至湖北通山高速公路項目建設,積極推進南昌至都昌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支持地方加快推進都市圈普通國省道城區過境段建設。支持贛新大道、昌九大道二期、鄱陽至餘幹快速公路、南昌三清山大道南延至南外環高速對接豐厚一級公路立交樞紐等工程建設。推動南昌市與條件成熟的周邊市縣先行開通公交線路。(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設區市政府)

  17.推進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加快南昌軌道交通線網規劃修編,系統謀劃南昌軌道交通輻射周邊市縣,積極申報新一輪建設規劃。近期支持南昌軌道交通1號線北延至南昌昌北國際機場、2號線東延至南昌高鐵東站,支持南昌軌道交通5號線建設。研究編制九江城市輕軌建設規劃,支持九江推進環廬山旅遊輕軌一期工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南昌市政府、九江市政府、省城鄉住房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

  18.建設智慧都市圈。超前佈局下一代互聯網,支持南昌“國家5G規模組網建設及運用示範工程”試點城市建設,推動南昌智慧城市應用試點示範成果共享共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南昌市政府)

  19.完善能源供輸運體系。支持都市圈城市清潔能源項目建設,推進九江江州風電、東鄉小璜風電、靖安九犁風電、鄱陽響水灘風電、奉新抽水蓄能電站及九江、撫州、豐城垃圾焚燒發電等一批項目建設,啓動靖安縣洪屏抽水蓄能電站二期可研工作。在現有中部“日”字型500千伏核心雙環網基礎上,重點推進雅中至江西特高壓直流工程建設,積極謀劃配套建設南昌至武漢、南昌至長沙特高壓交流工程,繼續完善都市圈500千伏網架建設,繼續優化都市圈220千伏電網結構。推進湖口液化天然氣儲備等項目建設,完善都市圈天然氣管網。(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省投資集團公司)

  四、構建協同高效區域創新體系

  20.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完善區域創新體系,加快建設贛江兩岸科創大走廊,積極創建江西鄱陽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支持南昌創建國家知識產權強市,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支持贛江新區建設技術協同創新園,加快打造全省新型研發集聚地。支持都市圈符合條件的公共服務品牌、地理標誌產品納入我省政府採購目錄。(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設區市政府)

  21.支持共建高端創新平臺。支持都市圈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工程)實驗室等科研公共平臺建設。支持引進國際高水平研究機構在都市圈設立分支機構或建設合作研究機構。加快建設南昌國家醫藥國際創新園、中國科學院江西產業技術創新與育成中心,支持中科院蘇州納米所南昌研究院建設成爲江西省新型研發機構樣板,加快籌建“智慧中醫藥”國家大科學裝置和中科院(國家)亞熱帶植物園,推動籌建哈工大機器人智能製造研究院和同濟江鈴汽車創新研究院,全力打造贛江新區國家“雙創”示範基地和南昌國家VR製造業創新中心。(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學院,南昌市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

  22.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共享。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推進資金鍊、產業鏈、創新鏈“三鏈融合”一體化發展。探索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和科技成果使用、處置、收益管理改革試點。推動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大型科學儀器、專家庫的互惠共享。鼓勵都市圈各縣市創辦省級及以上創新創業孵化平臺,每年根據情況對優秀孵化平臺按規定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23.支持引進培養科技創新人才。賦予都市圈設區市和贛江新區創新人才考錄、引進、培養、使用等方面的優惠政策,並可在我省人才引進有關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加大傾斜力度。都市圈高層次人才和人才團隊納入江西人才服務銀行範圍,符合條件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海智計劃工作站優先認定爲省級站或基地。優先選派都市圈年輕幹部到中央單位和沿海發達地區掛職鍛鍊。(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科協)

  五、形成更高水平全面開放新格局

  24.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以建設南昌“一帶一路”重要節點城市爲重點,支持都市圈企業抱團開拓“一帶一路”市場,參與國際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打造一批樣板型境外園區,佈局建設一批“海外倉”。加強與開發性、政策性金融和保險機構的對接,爭取其加大對都市圈企業“走出去”支持力度。支持撫州在湄洲灣設立專屬碼頭。加快落實“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大力推進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聯合實驗室、科技園區合作及技術轉移等合作行動。鼓勵都市圈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開展政府間、企業間、非政府組織間的多領域交流,推動中醫藥、陶瓷、養生等非物質文化遺產“走出去”,提升國際影響力。(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外辦、南昌海關,相關設區市政府)

  25.深度參與長江經濟帶建設。加快建設九江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範區,會同沿江省市打造長江最美岸線。充分利用長江中游省會城市會商會、長江沿岸中心城市經濟協調會、閩浙贛皖經濟協作區等交流互動平臺,推動南昌、九江、撫州深化與相關中心城市合作,拓展發展空間。(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南昌市政府、九江市政府、撫州市政府)

  26.加強區域合作交流。鼓勵贛江新區與北京中關村、深圳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全面戰略合作,建設贛京、贛粵合作的典範。依託泛珠區域合作的平臺和機制,主動承接粵港澳大灣區溢出效應,打造粵港澳大灣區輻射內地的重要支撐。支持向莆經濟帶發展,加快推進贛閩產業合作示範區建設,探索省際協同發展合作共贏新模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外辦、南昌海關,相關設區市政府)

  27.創建高層次開放平臺。支持南昌、九江打造全省開放門戶,完善南昌、九江綜合保稅區和南昌空港、九江水港功能。鼓勵採取政府與政府共建、政府與企業共建、企業與企業聯建等方式,與發達地區政府、開發區、龍頭企業共同建設產業合作園區。加快南昌國際郵件監管中心、中國(南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支持南昌鐵路口岸申報國家對外開放口岸,支持南昌、九江申報冰鮮水產品、水果、汽車整車進境特定商品指定口岸。(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南昌海關,相關設區市政府)

  28.優化營商環境。在都市圈推廣並聯審批、容缺審批等新舉措,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執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標準,加快推進形成市、縣、鄉、村四級政務服務體系、政務服務清單、政務服務網絡。統一清理都市圈妨礙公平競爭的相關規定,促進市場要素自由流動。支持將都市圈企業參加境外展會列入省重點扶持展會計劃。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逐步建立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辦、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南昌海關)

  六、提升合作共享公共服務水平

  29.推動教育合作發展。鼓勵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資源,支持以合作舉辦的方式引進1至2所世界知名大學、或通過整體引進、辦分校的形式引進國內雙一流大學在南昌辦學。鼓勵省屬高校在都市圈有條件的市縣開展合作辦學。依託南昌、九江、撫州等地優質教育資源,建立教育資源合作配置機制,加大師資交流與合作,推動都市圈師資力量合理自由流動。(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30.推動優質醫療服務發展。支持省屬和市屬醫院以聯合辦醫、辦分院等方式布點建設醫療機構。引進國際、國內知名醫療機構優先落戶都市圈設立分支機構。實行醫師執業“區域註冊”和多點執業備案管理。建立實時應對重大突發傳染病或其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機制和聯防聯控機制。(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應急廳)

  31.推動文化繁榮發展。弘揚地域特色文化,推進都市圈文化創意、數字文化、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文化產業發展。支持九江創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支持南昌、撫州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建設歷史文化傳承創新區,推動南昌萬壽宮歷史文化街區、撫州文昌裏歷史文化街區、九江潯陽古城等建設發展。加強南昌海昏侯國遺址、樟樹吳城遺址、萬年仙人洞遺址及靖安東周古墓遺址等保護利用,支持文港毛筆、贛發繡、採茶戲、鄱陽湖漁業習俗、萬年稻作文化等申報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在都市圈率先推行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總分館制。(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城鄉住房建設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32.構築優質旅遊休閒圈。依託名山名湖名樓和紅色綠色古色文化,聯合打造臨湖、臨江和高鐵旅遊走廊等精品旅遊線路,開發高鐵“一程多站”旅遊產品,打響鄱陽湖國際觀鳥節、南昌國際軍樂節、撫州湯顯祖國際戲劇節等活動品牌,建設國際生態旅遊目的地。支持創建省級全域旅遊示範區,組建都市圈旅遊聯盟,推進共享旅遊資源、共拓旅遊客源市場。探索制定旅遊收益分配與激勵政策,推行都市圈旅遊“一票通”。(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33.提升就業和社會保障水平。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逐步實現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無障礙流動。支持中國南昌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打造成中部地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基地。推進都市圈社保制度協調銜接和社保關係無縫轉移接續。完善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完善都市圈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制度。(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相關設區市政府)

  34.深化社會治理合作。對在南昌城鎮地域有合法穩定住所的都市圈居民落戶南昌,採取一站式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建立健全都市圈住房公積金異地使用機制,健全社會治安治理聯動機制。(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七、打造共治共建生態文明樣板

  35.協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統籌推進鄱陽湖水域、長江九江段和贛江流域、撫河流域的生態修復、資源保護與利用。依託自然生態優勢,在都市圈東部構建以鄱陽湖水體和溼地爲主的生態涵養區,重點保護鄱陽湖水質、湖泊溼地、野生動植物;在都市圈西部構建以九嶺山、廬山、梅嶺景區等山地森林爲主的生態屏障,保護其獨特的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和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等生態功能。支持南昌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示範樣板,加快撫河生態文明示範帶和昌銅生態經濟帶建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相關設區市政府)

  36.推動生態文明示範建設。支持都市圈國家循環化改造示範試點,推動固廢循環經濟產業園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國家試點。支持撫州等市縣開展國家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支持都市圈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37.推進資源集約節約利用。發揮南昌國家低碳試點城市的示範作用,支持推廣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推廣先進的城市資源循環利用模式,優先支持申報國家資源循環利用基地。(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38.共同開展流域治理。加快撫河流域(撫州段)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試點建設,支持修河中下游水環境綜合治理,擴大流域生態治理和修復面。鼓勵探索建立流域治理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39.建立生態環境聯防聯控機制。對跨行政區域環境質量產生重大影響的新開工項目,建立會商機制預先通報有關信息,實施環評會商。支持南昌自主建設大氣複合污染超級監測系統、兩套臭氧立體綜合觀測系統、機動車遙感監測平臺。(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南昌市等相關設區市政府)

  八、加大要素資源支持力度

  40.加強省級財政支持力度。加大對都市圈困難市縣的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在安排有關專項資金時,對都市圈相關市縣予以重點支持。省財政積極支持、相關設區市共同研究設立都市圈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支持都市圈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等省直有關單位,相關設區市政府)

  41.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支持都市圈在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徵範圍內,自行確定本地土地等級及適用稅額標準,並報省稅務局備案。將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辦理權限全面下放至縣(市、區)級稅務部門。對需要分步實施或開展試點的稅收政策,支持在都市圈優先實施或試點。(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

  42.大力推進企業上市“映山紅行動”。加大對都市圈重點擬上市企業的支持力度,按照“一企一策”的方式,支持擬上市企業改建擴建,協調解決存在問題,加快企業境內外上市步伐。省財政對已上市的企業所屬設區市政府進行獎勵。(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等省直單位,相關設區市政府)

  43.加大債券融資支持力度。鼓勵都市圈企業發行公司債、企業債及各種債務融資工具。支持都市圈地方政府妥善化解隱性債務風險,每年分配新增債務限額時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金融監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44.支持拓展融資渠道。支持都市圈市縣引入社會資本,採取混合所有制、組建聯合體、設立基金等多種方式,加快都市圈PPP項目建設。鼓勵金融機構支持都市圈小微企業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經營行爲。(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45.保障用地供給。每年從省耕地佔補平衡調劑庫中安排6000畝指標,專項用於支持都市圈重大基礎設施和產業項目建設。支持都市圈耕地佔補平衡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指標有序流轉。(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46.創新土地供應模式。對都市圈建設所需的交通、能源、水利、民生等重點項目用地,建立“綠色通道”,加快受理、審查和報批等程序。對都市圈用地規模較大的項目,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分期建設、分期供地,分年度解決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47.支持開展土地利用方式改革。探索對高精尖產業用地實行彈性年期出讓和土地年租制,以利於重大產業項目的引進。(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九、強化實施保障

  48.完善配套政策。省直有關單位要圍繞深化、細化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或實施細則,報都市圈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政策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等省直有關單位)

  49.強化規劃引導。編制實施《大南昌都市圈發展規劃》和國土空間、城鎮體系、綜合交通、產業佈局、生態環境等專項規劃,強化規劃的引領作用,各相關設區市和縣(市、區)依據規劃和政策制定行動方案。(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50.加大宣傳力度。利用傳統媒體和網絡等新興媒介,倡導合作共贏,凝聚社會共識,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和社會公衆參與都市圈建設,形成共同打造都市圈的整體合力。

  點亮“在看”!

  力挺大南昌都市圈的發展

  共祝江西未來發展更快更美好!

  來源:綜合南昌晚報、大江網、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

  編輯:孫沐雨

  編審:邵平

  監製:邱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