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路人注意!为解决测速取缔照相标志全台不一乱象,2018元旦起,「常有测速照相」文字告示牌取消,

统一改为「相机」标志,一看到此三角标志就要减速。 

依规定,若采科学仪器取缔超速,一般道路应在100公尺到300公尺间,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应于300公尺至1000公尺间,设置测速警告标志。

依内政部警政署数据,全台道路和国道测速照相机约有1540支。因昔日有「常有测速照相」、「常有取缔违规」等多种告示牌,用路人不易分辨,故交通部统一改为测速照相器图案,并采三角警告标志。

(中时电子报)2017111500225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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