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師友的邀請。關於唐朝東西邊境的權力管理問題,我認為首先要研究當時唐朝對國土的方針和政策。

唐朝國土政策應該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皇城周圍的核心區域。這部分是唐朝的心臟,周圍有皇帝的直管部隊,負責保衛皇權的最後一道防線。

第二部分長城沿線部分、巴蜀東南部分。這部分由給予特權的節度使管轄,節度使有募兵權、行政權最後還擁有了財權。這部分區域最為重要,為什麼最重要?我們先講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各都護府。唐朝在開國初期,兵力強盛,西部最遠開拓到波斯部分,東至朝鮮半島。雖然取得了大片領土,但是對戰後的管理問題卻是個大問題。在當時唐朝沿用了漢朝的都護府政策,將邊疆區域劃分成幾個都護府,唐朝前期有8個,後期有6個。包括東朝鮮半島安東都護府,和西邊的安西都護府,其中在朝鮮設立熊津都督府、波斯設立都督府,隸屬於所在的都護府。

當時的都護府其實按照現在的模式,實際上和美軍駐紮伊拉克的模式較為相同(當然古代對於國家的認識比較模糊,不能完全等同),唐朝在各都護府駐紮軍隊,負責維護當地治安,實際控制該區域。對於當地人的管理一般是採取懷柔和拉攏政策,簡單直白的說就是用當地人來管理當地人,達到長期統治的目的。

所以在這裡都護府屬於直轄,都護府由唐朝的邊境將領管理(比如薛仁貴),只對皇帝負責,而都督府一般是由當地人管理,屬於間接管轄,不屬於分封。

對於各都護府,唐朝歷來就是以都護府寬闊的防禦面積,達到保護內地的目的,都護府實際上起的是緩衝作用,唐朝統治者的重點還是在第二部分,就是保護長城以南的中原地區。

都護府的強弱與國家的強盛與否有很大的關係,國家強盛,各地臣服,都護府的權力就大,而國事衰微,周邊伺機反撲,都護府權力和面積就會逐漸縮小,其實無論安東都護府、還是安西都護府,在唐朝中後期已逐漸取消或名存實亡。

以上就是我對問題的見解,不當之處,請指正。


唐朝疆域最盛時期,東至朝鮮,南包越南,西至鹹海(一說裏海),北包整個蒙古高原。

在邊疆地區,與漢朝相似,唐朝設立了都護府進行管轄,都護府是軍政一體的行政機構,因此是實際控制,並非對地方土司的分封。

唐朝有六大都護府:安東、安西、安南、安北、北庭和單于。都護府分兩種,大都護從二品,上都護正三品,其職責是「撫慰諸藩,輯寧外寇」,凡對周邊民族之「撫慰、征討、敘功、罰過事宜,皆其所統。

1,公元668年,唐高宗總章元年,唐滅高句麗,在今朝鮮平壤設立安東都護府。

安東都護府是上都護,正三品,第一任都護是薛仁貴。

安史之亂後,公元764年唐肅宗時期廢除了安東都護府。

2,安西都護府從唐太宗貞觀十四年(公元640年)起設置,到唐憲宗元和三年(公元808年)止,共存在約170年。

公元640年,侯君集滅高昌,大唐開始在西域設都護府,安西都護是大都護,從二品,第一任都護是喬師望。

公元661年,阿拉伯帝國滅薩珊波斯,波斯王子俾路斯遠赴長安向大唐求助。大唐于波斯疾陵城(今伊朗扎博勒)設波斯都督府,任命卑路斯為都督,隸屬安西大都護府。

波斯都督府只存在了三年,後來波斯被阿拉伯帝國吞併,波斯王子病逝於長安。

唐憲宗之時,公元808年,安西都護府最終淪陷於吐蕃之手,唐朝徹底失去了對西域的控制。


謝邀,屬於直轄並非分封,但是都護府下的都督府官吏中,有很多都是由當地土著首領擔任,而唐朝在朝鮮半島與中亞地區的統治版圖存在時間並不長。

唐高宗總章元年(公元668年)唐帝國滅高句麗設立安東都護府,治所設立在如今朝鮮首都平壤,統領高句麗故地以及東北的烏蘇里江流域等眾多地區。後來聯合新羅滅百濟,所設立的熊津都督府也隸屬於安東都護府,由唐朝直接管理,其中一位大都護,就是唐朝著名的大將軍薛仁貴。傳說如今的韓國泡菜,就是當年隨著薛仁貴駐守安東的川渝籍的士兵帶去的。

新羅崛起後,唐朝忙於與吐蕃的戰爭,安東都護府空虛,最終百濟故地被新羅吞併,雙方約定以大同江為界,安東都護府內遷。而後隨著東北的渤海國與契丹人崛起,安東都護府的轄制地區越來越小。唐玄宗開元二年(714年)治所遷到了營州(遼寧朝陽)唐肅宗時代正式廢除。

曾經的安東都護府,包括營州上都督府、饒樂都督府、松漠都督府、渤海都督府、黑水都督府、室韋都督府等,奉行唐朝的「羈縻地方」政策,是軍政一體化的地方行政機構。而不同的是,地方上的少數民族有很大的自主權力,很多都督府官員都是當地的民族擔任,並非分封,與後來的明朝土司相似,但是管理更加嚴格一些。

阿拉伯帝國崛起後滅波斯薩珊王朝,波斯末代王子俾路斯前往長安求助,唐朝出兵波斯,建立了波斯都督府,隸屬於安西都護府,而都督就是這位波斯王子。但是沒幾年就被阿拉伯帝國所吞併,俾路斯回到長安被冊封為右威衛將軍,最後死在了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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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仔細查閱《舊唐書》和《新唐書》以及唐朝的部分著作、記載我們可以發現:自唐朝建國以來,唐初至安史之亂期間,整個唐朝的國立相當強盛。因此,唐朝在解決了邊疆少數民族問題後,也有很多少數民族開始內附唐朝,也就是主動歸順唐朝。我們應該還記得唐朝時有日本國派遣使者前來長安學習唐朝的文化,由此可見唐朝對周邊少數民族的影響力非常深。

因唐朝解決邊患所控制的疆域以及歸附的眾多少數民族都需要唐朝想辦法進行管理。那麼唐朝是如何管理的呢?面對如此寬廣的疆域,唐朝採用了兩種不同的辦法。在中原地區,實行「道、州、縣」三級行政區劃;而在邊疆區域則是採納漢朝都護府制度,都護府最高長官即管理轄區內軍事,還負責當地民生、司法等大小事務,都護府官員由中央任命,並對中央負責。

這些都護府就是後來著名的唐朝六大都護府,即安西、安北、安東、安南、單于、北庭六大都護府,其實最初有九個(安東、東夷、安北、單于、安西、北庭、昆陵、蒙池、安南等九個都護府),但隨著變遷,最後剩下了六個。這六個也因為安史之亂,唐朝國立衰弱後也逐漸消亡。

可見,唐朝中央政府在邊疆設置的都護府中央政權是實際控制它運轉的。雖然當地可能人參與都護府管理,但是程度相當有限,主要官員的任命和軍事權力的掌控還是在唐朝中央政府任命的官員手中。這就是明顯的中央直轄還不是土司分封,因為如果是土司分封,那麼擔任都護府的最高長官及其屬下主要官員肯定是當地人,而來自中央的任命也只是形式。可是在唐朝時期的都護府最高長官及其主要下屬官員都是來自於中央政府的直接任命,中央權威性十足。

因此,綜上所述:唐朝在強盛時期寬闊的疆域,在邊疆少數民族地區所採取的是中央直轄的行政管理制度。只不過,邊疆地區的行政機構是軍政合一的,戰時承擔對外作戰抵抗外辱的任務,平時安民發展經濟的任務。也正是因為如此,才會隨著唐朝的國立的變化,這些邊疆地區的都護府所管轄區域也隨之變化,直至最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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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都護府屬於軍政一體的統治,控制力比土司強一點。但是中國的土司分封同樣屬於中國的領土。如何區分土司和藩屬國。主要是看土司做官是否屬於中央體系。比如周朝的分封,下邊的諸侯國其實都是獨立的國家,但是他們的官職屬於周朝的體系,所以他們是周的領土。比如朝鮮,雖然臣服於中國,但是朝鮮內的制度是人家的,人家的官員都是由人家任命,所以朝鮮是獨立的。比如明朝的東北,是各個衛,每個衛的指揮使沒有權力任命下邊的千戶,百戶,他們也有明朝冊封,所以東北是明朝的,朝鮮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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