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

司棋是我很欣賞的一個丫頭,她是二小姐迎春的丫環,長的身高馬大,臉上還有雀斑,在賈府這些鶯鶯燕燕的丫環中,屬於姿色較低的。她脾氣火爆,性格剛烈,和她的主子二木頭迎春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迎春懦弱無能,凡事能躲則躲,一點威嚴也沒有,造成了身邊的奶媽丫頭個個不把她放在眼裡,以至於明目張胆的偷了她的頭飾去賭博,她也不去追究。可以相見,在這樣的小姐身邊,司棋付出了比別的丫環更多的心力,如果她再不厲害點,恐怕迎春早就被那些刁奴給賣了也未可知。

司棋大鬧小廚房這段,讓人們對她惡評不斷,說她嬌蠻,擺副小姐的譜,對她橫加指責。我卻不這麼看,我覺得她做的很對,對柳家的那種看人下菜碟,區別對待的人就得還以顏色,司棋這麼做是在維護迎春的面子,更是維護自己的尊嚴。

司棋的剛烈和覺醒還體現在她敢於追求自己的愛情,是個愛情至上的丫頭。她和表弟潘又安不但精神上兩情相悅,肉體上她也已經奉獻了自己,敢在賈府這個被封建禮教包圍的牢籠里盡情的享受自己的愛情,讓人衷心的為她的膽量和真情點贊。

可惜的是,當時的封建禮教是容不下自由的愛情的,被發現以後,司棋被無情的驅逐,她碰牆自盡,以死抗爭,留下無盡的哀怨。


司棋是《紅樓夢》眾多丫鬟中並不算出色的一個,她和她的主人迎春一樣,雖然也算是賈府四艷之一,但是卻最容易被人忽略。司棋不管怎麼說,也是二小姐迎春身邊的一等大丫頭,但是關於她最深刻的記憶,卻只有那驚心動魄的一次偷情事件。

掌燈時分的大觀園,鴛鴦替賈母傳話畢,正走在出園子的路上,忽聽山石子後面有動靜,起初還以為是哪個小丫頭故意藏起來玩笑的,後來才發現竟是司棋和其表弟潘又安私會偷情。撞破姦情,令鴛鴦女一時也不知所措。當然,不知所措的還有丫鬟司棋和表弟潘又安。

潘又安,曹公還真是有趣,給這個小廝取名潘安,想是覺得他的出場既與風月事相關,必是有潘安之貌吧,至少在司棋這個有情人眼裡該是貌若潘安的吧!還好,他們的姦情是被一個敦厚善良、不弄權多事的鴛鴦撞見了,若是換作別的好事者,恐怕有的他們受了。可即便如此,這個膽小怕事的潘又安還是跑了,扔下他心愛的司棋獨自一個人逃命去了。司棋知道後也一病不起,一對郎情妾意的小情侶,就這樣被自己的膽小懦弱斷送了。

這件事之後,因為綉春囊事件,王夫人命王熙鳳帶領著王善保家的等一眾婆子們抄檢了大觀園。司棋因為被發現藏有和表弟潘又安的來往書信和信物,也被趕出了賈府。而那個貌似潘安的表弟潘又安,從此再沒有出現。 這是前八十回的內容,也就是說,曹公其實只寫到了這裡,司棋被攆,潘又安不知所蹤,這就是結局。在這個結局中,司棋還算敢作敢當,在搜出信物之後,臉上也並無懼色。只是在被攆出去時,似乎也稍有不甘,才求了迎春幾句,無奈迎春一向懦弱,也是無能為力。

而這個表弟潘又安,在曹公筆下,卻是個膽小懦弱的男人。在被鴛鴦撞破姦情後,第二天就獨自逃走了,愛人司棋是死是活,他似乎早已顧不上了。看到這裡的時候,想來很多讀者應該和我一樣,為司棋不值,覺得她所託非人。估計高鶚也是這麼想的吧,又或者是想為這個男人挽回一點形象吧。所以,在後四十回的續書中,竟然又出現了司棋和潘又安。 在百二十回高鶚整理本中,第九十二回,寫到了迎春身邊的一個婆子回到賈府去見王熙鳳,為的卻是司棋的死。

原文:自從司棋出去,終日啼哭。忽然那一日他表兄來了,他母親見了,恨得什麼似的,說他害了司棋,一把拉住要打。那小子不敢言語。誰知司棋聽見了,急忙出來老著臉和他母親道:『我是為他出來的,我也恨他沒良心。如今他來了,媽要打他,不如勒死了我。』他母親罵他:『不害臊的東西,你心裡要怎麼樣?』司棋說道:『一個女人配一個男人。我一時失腳上了他的當,我就是他的人了,決不肯再失身給別人的。我恨他為什麼這樣膽小,一身作事一身當,為什麼要逃。就是他一輩子不來了,我也一輩子不嫁人的。媽要給我配人,我原拼著一死的。今兒他來了,媽問他怎麼樣。若是他不改心,我在媽跟前磕了頭,只當是我死了,他到那裡,我跟到那裡,就是討飯吃也是願意的。』他媽氣得了不得,便哭著罵著說:『你是我的女兒,我偏不給他,你敢怎麼著。』那知道那司棋這東西糊塗,便一頭撞在牆上,把腦袋撞破,鮮血直流,竟死了。他媽哭著救不過來,便要叫那小子償命。他表兄說道:『你們不用著急。我在外頭原發了財,因想著他才回來的,心也算是真了。你們若不信,只管瞧。』說著,打懷裡掏出一匣子金珠首飾來。他媽媽看見了便心軟了,說:『你既有心,為什麼總不言語?』他外甥道:『大凡女人都是水性楊花,我若說有錢,他便是貪圖銀錢了。如今他只為人,就是難得的。我把金珠給你們,我去買棺盛殮他。』那司棋的母親接了東西,也不顧女孩兒了,便由著外甥去。那裡知道他外甥叫人抬了兩口棺材來。司棋的母親看見詫異,說:『怎麼棺材要兩口?』他外甥笑道:『一口裝不下,得兩口才好。』司棋的母親見他外甥又不哭,只當是他心疼的傻了。豈知他忙著把司棋收拾了,也不啼哭,眼錯不見,把帶的小刀子往脖子里一抹,也就抹死了。 到這裡,司棋和潘又安的故事算是徹底交代完了,但是這個結局到底是不是曹公的本意,恐怕還是有待商榷的。按照前八十回的情節,姦情被撞破就直接逃之夭夭的潘又安,如何到了後面就這般勇敢起來,可以為了愛情抹脖子自殺。既然有這樣的氣血,當初怎麼就能輕易拋下愛人不顧,自己逃命去了呢?這個矛盾實在是太大。 還有一點,既然賺了錢發了財回來,就好好說出來,司棋已經被攆出來,兩個人剛好和和美美過日子不好嗎,怎麼又來個「藏金試情妹」這一出呢!看到這裡,真不知道是該為司棋感到不幸呢,還是感到慶幸呢!這樣前後矛盾的人性,想來應該不是出自曹公手筆吧!

潘又安的人性是前後矛盾的,對司棋的感情也是前後矛盾,看完他們的整個故事,弄不清楚他到底是愛司棋還是不愛。想來只有一種解釋,那就是續書人高鶚覺得前面寫的潘又安太過醜陋,所以就給他們補了個結局。想給潘又安找補一點形象回來,結果卻弄的這位貌似潘安的表弟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了!


什麼是苦命鴛鴦?是兩人相愛而不能相守,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司棋與潘又安也算。從兩人共赴黃泉的原因上來講,卻又算不上。

許多人對司棋非常欣賞,那是一個敢作敢為,性情高傲的女孩子,大鬧小廚房時的那種潑辣,勇猛的英姿讓人印象深刻,若是以為她傲慢,仗勢欺人那就錯了,若是迎春能立得起來,哪裡用她去處處顯威風,那是迎春前面的擋風牆。司棋與潘又安交往的證物在抄撿大觀園時抄出,她「低頭不語,也並無畏懼慚愧之意」可見她又極具擔當,比當初潘又安悄無聲息毫無交代的逃走要有膽色多了。當潘又安一身落拓再次出現時,她也沒有悔意,司棋說:「一個女人嫁一個男人。我一時失腳,上了他的當,我就是他的人了,決不肯再跟著別人的。我只恨他為什麼這麼膽小,一身作事一身當,為什麼逃了呢?就是他一輩子不來,我也一輩子不嫁人的。媽要給我配人,我原拼著一死。今兒他來了,媽問他怎麼樣。要是他不改心,我在媽跟前磕了頭,只當是我死了,他到那裡,我跟到那裡,就是討飯吃也是願意的。」,多麼的堅貞,多麼決訣,又多麼的明快爽利。當她母親拒絕之時,她以死進行抗爭。潘又安與司棋相比可就遜色多了。他們兩人的悲劇純粹是由潘又安的多疑引發出來的,不然,必是一段佳話。

潘又安與司棋是姑舅親戚,兩人青梅竹馬,互生情意,這是情理之中。年紀既長,情竇初開,渴望男女之事,也非意外,被人撞破,事後逃走,膽小怕事,沒有擔當,也情有可原,他千不該萬不該懷疑司棋對他的真心,若是他一開始風光去求聘,又怎會演驛一場苦命鴛鴦殉情記。潘又安的殉情為他的多疑付出了代價,但也最終為他的行動回報司棋的痴情。他那用刀抹脖子的動作又讓人心生敬意。心狠陰毒的王熙鳳也感嘆:「哪有這樣的傻丫頭,偏偏的就碰見了這個傻小子。」二人之死,值了。但終讓人心生遺憾,如司棋不那麼猛烈,潘又安不那麼多疑,這該是有情人終成眷屬吧。


題主會這樣提問,是否延續了程高本的續書里說司棋自殺,潘又案殉情?從這個角度上說,他們確實是一對苦命鴛鴦。

但是基本我上不太相信潘又安會殉情,在他與司棋的這場愛情里,沒有任何痕迹可以說明他們的愛情有那麼壯烈,至多只是無數凡俗的愛情中毫不稀奇的一例。

兩人條件相當,互相夠得著,理論上有修成正果的可能性,彼此又確實具備吸引力。當他們在一起時,無疑是真心的。潘又安寫給司棋的情書,雖然引發了大觀園的軒然大波。但從愛情本質上講,不過是一個熱戀中的小男生思念自己異地的女友。

事發後,司棋既不畏懼也不解釋,連鳳姐對她的表現都有些訝異。是的,這才是司棋,雖然違反了當時主流價值觀,傷風敗俗,可是於她自己而言,頗有些蕩氣迴腸的感覺。用用現在的話講,那是追求愛情自由,不願受人擺布自己的婚姻。這和懦弱的迎春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然而這種蕩氣迴腸的感覺代價,就是被攆出大觀園,名譽受損。

至於曹公原意里,後來兩人會怎樣呢?

估計也不會怎樣。個人認為,司棋的也許故事就這麼結束;也許如願以償嫁給了潘又安,過上了一地雞毛生活;也許被潘又安始亂終棄,從此顛沛流離,隨便嫁給了什麼人;也許不堪家人整日指責,無顏面對自殺了。不管怎麼樣,司棋的故事結束了,只給讀者留下一些模糊的背影。

那麼,潘又安呢?他對司棋是真心的嗎?

大概是的吧。情竇初開的的少男少女,情濃之際,誰不是呢?

年少時,我們都以為自己會為了某個人去死。但實際上,你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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