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局壽險組組長蔡火炎(左二)代表接受南山工會陳情書。(圖/南山工會提供)

▲保險局壽險組組長蔡火炎(左二)代表接受南山工會陳情書。(圖/南山工會提供)

記者李蕙璇/臺北報導

南山人壽新IT整合保戶資料境界成就係統於今年9月10日上線後,也宣佈調整業務員獎金報酬計算方式,改以優惠保戶刷聯名卡、自動轉帳1%折扣的實收保費為計算基礎,而引發業務員們的不滿,由南山工會向北市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今天(28)日下午2點調解至協商破裂,現場也聚集兩百多名手舉抗議標語業務員表達心聲。

調解會於北市勞檢處召開,南山人壽出席調解會代表有律師崔君瑋、業務通路副總級主管等共10人,而南山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與多名理監事、會員等約20人,而大樓場外則聚集數百名南山人壽業務員,手舉標語抗議公司片面更改薪資結構。

三名調解委員聽了南山人壽、工會雙方代表一個多小時的陳述意見,最後因歧見過大無法做成調解方案,而宣佈今天調解不成立。

▼南山人壽出席勞資調解案成員。(圖/記者李蕙璇攝)

▲▼南山人壽出席勞資調解案成員。(圖/記者李蕙璇攝)

調解委員們認為,儘管南山人壽認為公司與業務員屬於承攬契約關係非勞資關係,並非應以勞資爭議案調解,雖於司法實務上仍有不同見解,但是委員會還是同意先就實體的調解程序。

而雙方爭執的業務獎金計算依據,究竟應以「保戶的應繳保費」或是「最後公司實收保費」計算,調解委員們認為尚有爭議,惟考量過往實務上南山人壽公司確實是以「保戶應繳保費」做為計算依據,於今年9月以公告方式改以「實收保費」計算,建議雙方本於誠信協商。

南山人壽律師崔君瑋對此表示由公司統一發言,而總公司則是說部分業務員對實收保費的認知有誤解,但已在11月13日宣佈明年(2019年)1月起回復原有以「應收保費」計算業務員的獎金報酬。

南山人壽主張本件所涉及者為業務員的業務獎金爭議,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0號解釋,業務員可以自由決定勞務給務方式,亦自行負擔業務風險,業務員與南山人壽公司之間並無勞動契約關係存在,故本件所涉及保險業務員的報酬並非「工資」,而非「勞資爭議」,故不屬於調整事項或權利事項,不適用勞資爭議處理法,不應受理,而認為本件申請標的並非權利事項,亦非調整事項。

南山工會理事長嚴慶龍和理監事們則表示,業務員與公司的契約所謂的獎金佣金認定計算方式是載明「實收保費」為計算基礎,而過去以來都是以所銷售的保單上記載的保費金額為主。

結果當公司推廣南山玉山銀行聯名卡提供保戶使用可以享1%保費優惠時,或是辦理金融機構帳戶轉帳享折扣時,業務員都欣然鼓勵保戶辦卡或是申辦自動轉帳,沒想到後來就影響到收費員的工作權之外,今年9月10日公司的境界成就新系統上線也被波及到佣金的計算方式,雖然公司同意回復原計算方式,但實在感到無奈。

南山工會一行人之後赴金管會,由壽險組組長蔡火炎代表接受陳情書。

▼南山人壽業務員與工會代表在北市勞檢處大樓外舉牌抗議。(圖/記者李蕙璇攝)

▲▼南山人壽業務員與工會代表在北市勞檢處大樓外舉牌抗議。(圖/記者李蕙璇攝)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