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闻2020年01月02日讯】(雪花新闻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刑事局于去(108)年6、7月间侦办一起诈欺案,循线追查后发现王姓兄弟等6人专营两岸地下汇兑,2年间计经手余新台币2亿元、获利900万余元。侦七大队第三队长李奇勋表示,去年12月拘提6人后全数交保,查扣现金约47万元新台币。

李奇勋说明,王姓兄弟等6人成立电子仪器买卖人头公司,专营两岸间地下汇兑业务,利用甲地收款、乙地同时放款的方式冲销款项,以人头账户收取客户汇款,或收受现金替委托者汇兑,并收取4%的汇差从中获利;2年间总计经手金额约2亿2,560万元新台币、获利约902万元。侦询后将王嫌等6人依违反《银行法》解送新北地方检察署侦办。

警方于去年12月10日兵分多路在台北市、新北市同步执行拘提搜索,逮捕6人到案,并查扣现金约47万元新台币、台联卡、U盾、汇兑纪录单据、存折、手机、电脑、点钞机等证物。
警方于去年12月10日兵分多路在台北市、新北市同步执行拘提搜索,逮捕6人到案,并查扣现金约47万元新台币、台联卡、U盾、汇兑纪录单据、存折、手机、电脑、点钞机等证物。(袁世钢)

李奇勋表示,此案经报请新北地方检察署宿股陈欣湉检察官指挥侦办,经长期调查搜证后,于去年12月10日兵分多路在台北市、新北市同步执行拘提搜索,逮捕6人到案,并查扣现金约47万元新台币、台联卡、U盾、汇兑纪录单据、存折、手机、电脑、点钞机等证物。并于同年月26日、30日再通知另外6嫌到案说明。

刑事局强调,此次破获地下汇兑集团,有效阻断不法分子之销赃及洗钱管道,也防止可疑的境外资金流入台湾影响选举。刑事局呼吁,民众进行跨境汇款应寻正当合法之管道才有保障,不可贪图一时之便或为节省手续费及汇差而委托地下汇兑业者办理交易,稍有不慎恐血本无归。◇

责任编辑:王愉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