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女被告曾問主席「可唔可以咁做」

卓悅化妝品人事及行政部前女主管涉與同任職卓悅的兒子串謀瀆職,自2004年起8年間擅自篡改部分公司僱員的銀行戶口資料,使公司資金超額流出逾4000萬,女主管一家三口被控欺詐、洗黑錢等共5罪,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表示,女主管指卓悅主席葉俊亨曾叫她將公司退還獎賞員工的金錢,轉帳到女主管家人戶口,著她再將錢還給自己。主席指說法「荒謬」、「混帳」,更謂「我都唔知佢兩個講乜」。

卓悅主席葉俊亨。

一家三口被告依次為女主管喬美齡、其兒子夏定邦及丈夫夏偉成。其中母子被指於2004年至2011年3月間,欺詐卓悅4049萬元;3人又被控洗黑錢3770萬元。

辯方大律師梁振強盤問時提到女主管指,主席曾表示想以金錢打賞店鋪員工,以讚揚他們的工作表現,而且歸類為薪酬的一部分,惟主席表示自己不會無緣無故以錢獎勵員工。他有時會落區「巡舖」,會與員工「玩遊戲」,當職員達到其指定目標,以現金作獎勵,但他強調「成間舖畀2000、3000蚊,只係好細嘅數目」。主席補充有時心急會先「墊錢」發放獎金,但大多數會通知公司人事部發放獎金。

辯方續稱因女主管表示自己已破產,於是著她將公司退還的金錢轉帳到其家人戶口,再將錢還給主席,她又表示曾問主席「可唔可以咁做」,主席當時只回覆「我係老細,我話得就得,你唔信我你仲可以信邊個?」主席聽畢大聲回應「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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