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間獲房署指派的裝修商,涉嫌為住戶提供裝修服務時,擅自平均分配所負責的單位,即俗稱的「分餅仔」,被競爭事務委員會以「瓜分市場」及「合謀定價」為由,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案件今日續審。

10間涉案裝修商,前年獲指派為觀塘安達邨一期3幢新入伙公屋單位提供裝修服務。房署高級房屋事務經理黎陳慧芬作供時表示,只有獲房署指派的承辦商才可在屋邨內兜售生意,房署參考名單以外的裝修承辦商不可以為住戶提供服務。

她說,自本案被揭發後才得悉,房署曾於2015年8月,在一次簡報會上告誡參考名單上的裝修商,不能進行任何「分餅仔」活動,而承辦商的牌照申請條款中並無禁止「分餅仔」。

另一名控方證人,負責觀塘安達邨一期的物業管理公司代表就說,不肯定實際上,房署參考名單外的承辦商有否在屋邨內自行作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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