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各地為了搶人才,紛紛放寬外地人才買房的限制。1月16日上午,南京市政府辦公廳發布「南京市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服務工作辦法(試行)」,明確規定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須本人購買,且僅限購買一套,所購房源五年內不得轉讓。南報網報報導,本月初,南京市推出「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安居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高層次人才到南京買首套房可不受戶籍限制,公積金最高可貸120萬元(人民幣,下同)。昨天發布的「辦法」對高層次人才到南京買房設定更明確的條件。 #div-gpt-ad-1503996040247-0 iframe { margin:auto; display: block; }

#div-gpt-ad-1503996040247-0 > div { margin: auto; display: block !important; }首先,所謂高層次人才包含五類:第一類為「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中的A、B、C類人才;第二類為政府重點引進企業(專案)中的核心團隊成員;第三類為新型研發機構中的核心團隊成員;第四類為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當於A、B、C類的人才;第五類為經市政府認定的其他高層次人才。「辦法」同時規定,高層次人才必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住房,且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任命檔,方可提出購房申請。各類人才申請購房的流程也不一樣。各類人才、單位通過資訊系統向市人才安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人才安居辦)提出申請,其中:第一類和第四類人才中A類人才由市委組織部(市人才辦)進行審核,B、C類人才由市人社局審核;第二類人才由其單位所在區(園區)人才安居辦審核並報經區政府(管委會)確認;第三類人才由市科委進行審核;第五類人才由市人才安居辦審核。南京市房產局將會同相關區政府,結合當前新建商品住房的上市情況,優選部分房源供應高層次人才。「辦法」還要求,高層次人才購買商品住房須本人購買,且僅限購買一套,所購房源五年內不得轉讓。購房執行實名制,認購後不得更改購房人姓名。合同備案後買賣雙方需解除合同的,所退房源優先供其他高層次人才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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