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普法:不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確認事實勞動關係!

筆者在律所值班時,遇到了上門諮詢勞動問題的當事人,是好幾個送外賣的小哥。

筆者一開始心想,我們這沒訂外賣。訂了外賣的話也不需要這麼多人來配送。


後來才知道,是這個外賣平臺拖欠他們工資不發,而且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像這類案件,首先可以撥打12333,尋找勞動監察大隊的介入。

對於一些正規大公司,在這方面還是挺懼怕行政處罰的壓力的。


如果不行,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

憑着工作服/工牌、工作相關設備、處理公司業務的資料照片當證據。

工資按照銀行流水可以證明。


如果勞動關係成立,還可以要求公司賠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第2個月起直到滿1年,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


希望上述建議對你的生活起到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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