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開出首張醫師責任險保單,由深圳市中醫院醫師趙江寧投保。南方日報記者 朱洪波 攝

南方網訊(全媒體記者/向雨航 攝影/朱洪波 通訊員/深衛信)被稱爲醫療"交強險"的醫師執業責任保險(以下簡稱"醫師責任險")在深圳落地。近日,深圳召開推動實施醫師執業責任保險工作會議,這標誌着醫師責任險進入實操階段。

醫師責任險的買單方不是醫院,而是醫生個人,醫生每年只需花720元到2700元購買該險種,保險期內累計賠償額度最低30萬元,最高400萬元。當發生醫患糾紛時,醫生個人所應承擔的責任損害賠償,將由第三方保險公司負責,這將大大降低醫生的執業風險。據悉,深圳是廣東省首個推出醫師責任險的城市,外地醫生也可在深圳購買此險種。

醫生爲投保主體 繳費分4檔

在發達國家,醫師責任險是醫師執業上崗的必備條件。在我國,醫師責任險並非新鮮事,該險種於2016年在上海開出國內首單。不過,該險種一直處於"應當鼓勵"的非強制地位,購買的醫生仍然非常少。

目前,深圳一些醫療機構購買的均是醫療責任險。與醫師責任險不同的是,醫療責任險買單和理賠的主體都是醫療機構,並非醫師個人。因此,在發生醫療糾紛後,對醫師的個人處罰更多是以內部追責的形式進行,科室或個人要被罰款或者承擔部分賠償費用。

此次深圳推行的醫師責任險,醫生成爲投保主體,平安財險、太平洋財險、中國人壽財險、永誠財險、中華聯合財險5家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共同爲醫生行醫提供醫療意外風險的保障,讓醫生能安心行醫,解決其後顧之憂。

深圳的醫師責任險分爲4檔,基準保費分別爲每年2700元、2250元、1800元和720元,累計賠償限額分別爲4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和30萬元,其對應的單筆事故賠償限額分別爲120萬元、80萬元、50萬元和10萬元。

對於具體保費的計算,在基準保費的基礎上,還將根據"執業範圍調整因子"和"醫師職稱調整因子"來確定,調整因子包括醫生的科室、職稱等,不同科室、職稱,調整因子係數不同。當天,深圳市中醫院胃腸外科副主任醫師趙江寧簽下了深圳首份醫師責任險保單,她購買了第一檔,基準保費是2700元,其需要支付的費用爲4158元(2700×1.4×1.1=4158)。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醫師責任險不僅面向深圳的醫生,全國醫生都可以通過深圳市醫師協會的平臺自願購買。

發生醫療糾紛由保險公司定責定損

深圳醫師責任險還有多項創新舉措,比如,承保採用"期內發生制",凡是承保期發生的醫療事故,即使患者在承保期後提出理賠,定責後醫生也可獲得賠付。還首次推出了院內追責理賠,即對於醫療機構已經賠付患方,按照醫院管理規定要求追究醫生執業責任時,醫生可以通過投保的個人醫師責任險獲得5000元至2萬元的賠付。

推行醫師責任險之後,醫療糾紛的處理將由第三方保險公司負責,這不論對醫生還是患者,都是一份保障。"對醫生而言,一旦發生醫療糾紛,該險種可以通過第三方定責定損,同時也解決了醫療機構內部追責的經濟壓力,讓醫生對於疑難、危重病患的搶救治療更加放心。"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功能神經外科主任蔡曉東說。此外,也爲解決醫患矛盾提供了一個渠道。在醫師責任險實施後,通過引入第三方保險公司的定責定損,既在醫生、患者雙方中間建立起了一個"緩衝帶",又能通過第三方公開透明的鑑定,確保鑑定結果的客觀性和公信力。

4檔深圳醫師執業責任保險(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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