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我是我們班裡的語文課代表。我的學習成績不如另一個課代表優異,可是她什麼事情都不做,所有的事情都是我乾的,但他從來都沒有收到批評,反而常被誇獎,只要事情一出問題,不管大的小的,老師一定把責任算到我頭上。 於是我初一的時候便和他慪過氣,有幾次無關緊要的作業我就沒有去理 ,教給另一個課代表收發,可她沒有管,就一直放在座位上,耽誤了。老師那次只指責了我,罵我腦子進水了,讓我多跟l(另一個課代表的名字)學學。我當時確實檢討了自己,下課完主動彎腰鞠躬和老師道歉,表示是我負責不到位,全程沒有提過l的名字,老師當時好像看起來也客客氣氣的。但是我現在收作業幹工作勤勤懇懇,活我都一個人攬下來了,老師卻對我依舊很有偏見,不僅在課堂上經常公然辱罵我,就連我們同學考試成績不理想,也怪我平時早讀沒想到讓同學默寫(我覺得這個很離譜,就我們那一整個學校,也沒有課代表在早讀課時主動要求同學默寫的,早讀當然是讀書啊!誰都沒有給我做要求,我就算這麼乾的話又會被罵不幹正事,壞規矩的)。還有剛發生的,早讀完畢後,我的桌子上堆的都是她們交上來的作業,我正準備把他們的作業放到桌肚裡面時,我們語文老師突然很陰陽怪氣的說,呦,我們這個課代表那麼忙啊!那以後你就不要再做事情了啊!l,你來幹好了。我真的很無語,還有很多諸如此類的事,我就不一一列舉了。還有一些成績較差的同學,上課的時候明明什麼都沒有幹,無緣無故的被他罵腦子進水了,嘲笑是豬等一些侮辱性的辭彙。他還嘲笑過南京大屠殺和美國的911事件,拿我們當地的一次鞭炮廠爆炸開玩笑。並且我已經掌握了他在外面的補習班輔導別人的作業的具體地址,只不過目前為止已經沒有本班的同學在他那裡上了。不過他有專門輔導的一個學生,收費的,每個星期二下午放學之後 ,是本班同學。我們班的同學或多或少都討厭他,不僅是因為這些事,更多的是因為他上課不認真,一節課基本上不上什麼內容,都是在和我們說一些像范冰冰之類的娛樂新聞,上課只是我們來抄他搜出來別人的課件,也很少考試,就算考試,試卷也不發,不改,完全不負責任。我想詢問她以上的種種行為是否構成了歧視侮辱學生? 他的補課行為如果上報給教育局能得到處罰嗎?如果當我掌握證據後,將他的以上行為上報給教育局或當地政府,我應該用什麼樣的方式?什麼途徑?他會得到什麼樣的懲罰呢?我會不會受到波及?建不建議寫聯名狀呢?寫聯名狀又該怎麼寫呢?請大家幫幫我們,我們馬上就初三了,如果老師仍就是這個態度的話,我們肯定是學不好的,謝謝大家,謝謝大家!


找到學校的舉報點去舉報,電話,網站和教務處。可以用信件的方式把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交代清楚,也可以找到教務處說。但是真的不好說到時候他們會不會解決這件事,有可能不了了之。比較建議轉學,跟父母說清楚這件事。


如果你自認為做的沒錯。你可以投訴到教導處。


總之無論如何先錄音保存!一定要手裡有了證據再去懟!

聯名狀沒有固定的格式,寫清楚要投訴的人和理由,最後在投訴人下方一起寫上名字與日期即可。


錄下補課視頻,向教育局投訴。

我高中的時候學校私自補課頻繁,經常不放假,隔壁高中天天舉報,80%有用。


我們嘗試過舉報,不過什麼小莉幫忙亂七八糟的都要實名認證才來,誰願意擔這個責任。除非家長願意出面,你自己去舉報回家肯定被打一頓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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