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了!

  都什麼年代了

  竟然還有買賣兒童這種事

  4月11日

  大連機場兩名乘客涉嫌買賣兒童被刑拘

  警方初步審問

  這對中年夫婦是福建人

  男嬰是從另外一對夫婦手中

  用3.46萬元購買的

  男嬰僅出生15天

  中年夫婦抱嬰兒過安檢被攔

  4月11日中午12時40分許,大連機場安檢員張曉爍在安檢窗口辦理旅客登機前的身份驗證。此時,一對中年夫婦懷抱一個嬰兒來到窗口。在按規定檢查這對夫婦的身份證後,張曉爍向其索要嬰兒的出生證明進行覈查。

  這對夫婦拿出了孩子的出生證明,但令張曉爍不解的是,按出生證明上3月26日的出生日期,這個未滿17天男嬰的母親爲何不在身邊?“孩子的母親叫什麼名字?父親叫什麼名字?你們和孩子什麼關係?”

  面對她的問題,這對夫婦支支吾吾,連孩子母親父親的名字都叫不出來,只聲稱是孩子的舅舅和舅媽。

  覺得該情況十分可疑的張曉爍馬上通知安檢部門領導,在進一步的溝通中,這對夫婦表示孩子的母親不在大連,在深圳。

  “剛生完孩子半個月,母親已經在深圳?”這個回答讓人更加懷疑。

  機場安檢部門馬上通知大連市公安局機場分局,航站樓治安派出所副所長趙德嵩立即趕到了現場,將這對中年夫婦和男嬰一起帶到警務室進行調查。

  孩子竟是“協議抱養”來的

  在警務室,這對夫婦仍然無法說出和孩子的一個合理身份關係。趙德嵩副所長進行了詳細盤問後,這對夫婦說出了實情。

  據丈夫徐某表示,夫婦倆是福建人,女兒工作在深圳,他們此次來到遼寧是爲了達成“抱養一個孩子”的願望。

  4月9日,徐某夫婦來到遼寧省海城市,在那裏通過孩子的父親,見到了這個孩子。他們和孩子的父母簽訂了一份私下的“送養收養協議”。這份協議上約定:“送養家庭願意接受領養家庭所支付的3萬3千元整,作爲孩子親生母親營養費,從此雙方不再聯繫”。但徐某表示,最終他們支付了34600元達成最後的協議:“包括生孩子費用,之前請月嫂的費用等,一共是34500元,我們主動加了100元,吉利一些嘛。”

  趙德嵩副所長意識到這很可能是一起涉嫌買賣兒童的事件。在固定了相關證據後,趙德嵩馬上聯繫了海城市公安局,對方表示立即趕來大連,將涉事人員帶回案發地進行調查處理。

  4月11日19時30分,海城警方趕到大連,將涉案夫婦和這名男嬰接走,進行進一步調查處理。

  當事人:“我不是買,是領養”

  昨日17時許,記者趕到了大連機場航站樓治安派出所,涉事徐某夫婦、男嬰在警方的監控下暫時停留在派出所內,等待海城警方到來。

  記者注意到,男嬰很安靜,沒有哭鬧,只是偶爾睜開一下眼睛,看看周圍。派出所內因爲這個小傢伙的到來,所有民警們都放低了聲音,放慢了腳步,怕吵到這個脆弱的小傢伙。

  這對中年夫婦操南方口音,在民警的提問下,他們表示自己是福建人,徐某是做生意的,妻子沒有工作。夫婦兩人有兩個女兒,此次是爲大女兒來“領養”這個孩子。

  面對民警,丈夫徐某堅稱自己是“領養”:“我們不是買,不是我聯繫的,我們給的是營養費……”徐某表示,自己的大女兒結婚9年沒有小孩,現在又被診斷爲紅斑狼瘡,已不能自己生育孩子,所以家裏人有了抱養一個孩子的想法。

  徐某表示,是通過網絡聯繫到這對孩子的父母。4月9日就來到了海城,但因爲未滿15天的嬰兒不能登機,所以他們又等了兩天才打算坐飛機離開。

  對於這種行爲是否違法,徐某夫婦都表示“不覺得啊,但這次之後知道了”。對於孩子的親生父母情況,徐某表示:孩子的父母是未婚先育,實際情況不能撫養這個孩子,“送孩子的時候告訴我們一定對孩子好”,徐某說。

  律師:當事人涉嫌拐賣兒童罪

  一旦認定,刑期5-10年

  昨日晚,記者就這起涉嫌買賣兒童事件的相關法律問題諮詢了大連北方明珠律師事務所孫繼峯律師。

  孫繼峯律師表示,從目前的相關證據來看,這起事件中的徐某夫婦、孩子親生父母親、徐某的女兒等,所有參與者都構成了“拐賣兒童罪”。

  首先,嬰兒的父母在事件中換取了相應的金錢,這就構成了出賣的目的,構成買賣兒童罪;徐某夫婦實際上是在中轉嬰兒,他們的行爲構成了拐賣兒童罪的定罪事實;徐某的女兒以收買爲目的,購買了這名嬰兒,行爲也構成了拐賣兒童罪。

  對於“領養”、“營養費”的說法,孫繼峯律師表示,符合規定的民間送養和拐賣兒童最本質的區別就是是否將兒童以定價的方式出售。而這起事件中對這名嬰兒有零有整的金錢支付行爲顯然是經過雙方商議的,這就是一種定價行爲。同時,他表示,所謂領養行爲的營養費本應該是指親生父母向領養家庭支付的,而不是反過來支付,這只是一種逃避罪責的藉口。

  孫繼峯律師表示,一旦認定爲拐賣兒童罪,那將面臨5-10年的刑期。

  本文綜合自:半島晨報、39度視頻、央視新聞

  作者:王琳 等

  微信編輯: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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