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不是品牌,它只是品牌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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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關於品牌作品的討論中,我發現一個有趣的事。
比如有人津津舉例Nike的logo是超級符號、設計多好云云,但Nike如果作為今天新品牌的logo方案,這些人肯定會說你看這logo沒有體現出它是一個運動品牌、沒有體現出它賣鞋的、沒有運動的感覺、太普通了、沒視覺重點啥啥,來凸顯自己多麼有想法。但當這個logo成為Nike之後,這些聲音反而又沒了,反而不停吹捧它「超級符號」式的設計。
我覺得這些討論都沒有多大意義。
當然,logo的設計要符合品牌定位、理念和視覺邏輯,不能瞎搞創意,我認為一個logo設計能滿足幾點就到了及格線:
1、差異化的創新度,滿足能註冊圖形商標(起碼有高通過率),獲得美術作品版權等等;
2、顏色的使用符合定位及色彩心理學,什麼樣的顏色能夠喚起消費者什麼情緒及聯想到什麼場景,這是有美術上的學問的。比如一個品牌要做少女心消費者的市場定位,搭配淺淡的顏色可能會比較符合;
3、一眼能看懂,不管是字體還是圖形,所追求的一眼能看懂並不是一眼知道品牌做什麼,而是起碼讓消費者知道這是個什麼字形、這是個什麼圖形,這個字形或圖形一定是生活中有群體共同記憶點的,大家有熟悉度的,可能是動物、可能是物件、可能是火焰、可能是水餃、可能是一個英語單詞,但不要是犰狳(我也不懂這怎麼讀);
4、容易執行落地和傳遞,在所有現實製作物料中不麻煩,易應用到不同的載體和工藝。
第5點,在這個及格的基礎上,如果logo跟品牌的定位或產品或理念或文化有強關聯,那更好,但往往並沒有那麼理想的logo,因為當你往往覺得名字好的時候不能註冊,能註冊的時候可能中文可以英文又不可以,太多。但市場上所有的大品牌,有多少個是理想的?
小米、蘋果、耐克、阿迪達斯、星巴克,當你忘掉他們目前是做什麼的,你會發現,這些logo也體現不出他們是做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