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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投资夯,税捐单位锁定黄金客「高度关注」,据了解,北区国税局日前发文给各家银行,「征询」银行提供黄金投资人所得资料的可行性,金融界人士说,这纸公文透露,继股市复征证所税之后,黄金投资人也成为潜在追税对象。

另外,国税局还清查欠税大户「家产」,要求银行提供欠税大户存款、基金与黄金投资等往来资料。

银行业者说,依现行税法规定,投资人买黄金如果赚钱,每年五月申报综合所得税时,应把投资黄金获利列为「财产交易所得」,自行申报缴税;近年黄金很夯,税捐单位查税、追税目标恐转向黄金客。

大型银行主管说,依规定,税捐单位若要求银行提供特定欠税大户往来资料,银行不能拒绝,必须配合提供。

不过,一般黄金存折客户并未违法,也没有欠税,国税局要求银行提供恐怕「有问题」,必须由财政部和金管会发布解释函令,银行再依解释令办理,否则可能被客户告到死。

 

 

【2012/04/04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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