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车免奔波 监理站「联合服务」快速搞定。(图/法务部执行署新竹分署提供)

▲法务部执行署新竹分署提供最新便民措施-协助义务人申办机车报废切结。(图/法务部执行署新竹分署提供,下同)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为节省义务人宝贵时间,不用二地奔波,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竹分署与交通部公路总局新竹区监理所及所属新竹市监理站、苗栗监理站等机关合作,开办「协助义务人申办机车报废切结」之联合服务,直接由监理机关派驻人员直接收件办理,为民众提供最即时的专业服务。

「 机车老旧不堪使用,10几年前就将车辆交给资源回收厂回收没再使用了,但每年还是要缴交燃料费等,实在不合理!」相信是国内机车族常常抱怨之问题。在此提醒机车族注意的是,前述将车辆交给回收厂回收之情形,其实只完成「车体报废」,并未完成「车籍报废」,所以每年还是会收到燃料费的缴款通知单,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机车:1、车龄超过10年。2、最近5年内无换行照、违规、无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没有参加环保排气检验纪录。均可填具「机车切结报废申请书」,由监理机关审核通过,即可办理机车之报废登记,还能免缴所积欠之燃料费。

▲报废机车免奔波 监理站「联合服务」快速搞定。(图/法务部执行署新竹分署提供)

▲车主只要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填妥切结书即可办理。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竹分署寄发之传缴通知书上有注记该车辆「可切结报废」之字样,提醒义务人办理切结报废之申请,通过后即可免缴累欠之燃料费,执行人员如发现义务人有已废弃但未完成车籍报废程序之老旧机车,亦会主动协助义务人至服务窗口,由监理机关之派驻人员协助完成车籍报废程序,民众省荷包,执行人员也顺利结案,实为政府机关与民众双赢之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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