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的公共自行車iBike早在2014年就啟用,但卻沒投保責任險以及第三責任險,只有在車站站體內才能享有公共意外險保障,騎車出站就不再理賠,直到今年11月花博期間,臺中市交通局預估騎乘遊客會大幅增加,研議編列預算360萬替ibike投保第三責任險,也就是指騎士撞上其他用路人時可理賠對方最高200萬,至於騎士發生意外受傷,依舊不在理賠範圍內。


圖/TVBS

轎車駕駛綠燈右轉,車頭才剛轉一半,國中生騎iBike直行被撞飛,整個人滾了一圈,忍痛爬起,趕快檢查iBike有沒有被撞壞。


另一起車禍同樣也是iBike跟汽車相撞,騎士違規,從駕駛眼前切過來煞不住,人肉撞板金,傷害最大的通常都是騎iBike的人,但包括醫藥費,甚至是理賠對方的修車費全都得由騎士自己負責,因為根本沒有保險。


記者李建瑩:「iBike保險範圍就限於在站體內,包含腳踏車基座,還有這一臺服務機臺,如果騎出了這個站體之外就不在保險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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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北高兩市公共自行車,臺北Ubike保第三責任險,從6月1日正式啟用,如果騎車撞傷人最高理賠對方200萬,另外高雄的Cbike則是有保租賃者本人的意外險,理賠項目含有住院一天1000元補助、以及最高100萬元,不過有限對象,14歲以上跟身高140到190公分之間的人才能申請。


臺中市民:「盡量少騎,因為大條馬路的話很危險。」


臺中市民:「有時候也是被別人撞,又不是自己騎不好。」


臺中市騎ibike的人,有一大部分是學生族羣,尤其國中生居多,讓臺中市民質疑的,為何早在2014年就有的iBike卻忽略保險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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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副局長馮輝昇:「iBike啟用的時候,事實上並沒有適合的保險的項目還有保額。」


交通局研議,在今年11月花博期間編列預算360萬完成投保,但只限於第三責任險,至於騎士本人萬一出了站體發生意外,沒保意外險還是沒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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