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督察長14日提出報告,批評前聯邦調查局長柯米對調查喜萊莉.柯林頓電郵門的一些決定,而柯米立即投書「紐約時報」,表示他不同意督察長的一些結論,不過他尊重這個獨立監督部門的工作和專業,以及調查報告的「歷史價值」。

柯米在文中說:「我們所有的領導人都必須瞭解負責和透明對我們的民主運作至為必要,即使是涉及批評之時。」

柯米說,有兩個理由使督察長的報告很重要。第一,督察長團隊深入探究聯調局的作業,沒有發現調查工作有任何偏見或不當動機,而且調查報告支持他們當初的結論,強烈顯示沒有理由對喜萊莉進行制裁。

第二,調查報告向未來領導人顯示他們調查和決定的性質和品質。

柯米說:「2016年我的團隊面對很不尋常的情況…沒有好的選擇,又必須做一些我所曾做的最困難決定。我們知道合理的人可能選擇不同的做法,未來的獨立檢討也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一直相信督察長的報告對瞭解和評估我們的行動至為重要。」

他說,根據慣例,聯調局長必須先與司法部長和司法部領袖協調,才對已完成的調查提出報告,可是由於司法部長林奇自請迴避,因此2016年7月他決定破天荒的自行宣佈對電郵門完成調查,並決定不應對喜萊莉提出起訴。

柯米說,他至今仍認為他們選擇的是最符合司法體制價值的方針,因為當時如由司法部長宣佈,會更破壞民眾對調查結果和司法體制的信任。

他說,在大選前幾天通知國會對電郵門重啟調查也是如此,因為匿而不報將是隱瞞重要消息,把他們公開發表的聲明變成謊言,所以他選擇說出事實。

柯米說,他當時不知道這些做法是否正確,而這是困難決定的本質,雖然督察長看法有點不同。

柯米回應司法部督察長報告。 世界日報
柯米回應司法部督察長報告。 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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