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高速暴衝別顧著尖叫踩煞車 專家:N檔減速是脫困的救命仙丹(圖/資料照)

▲劉姓司機否認性侵,但坦承有讓小美坐大腿磨蹭。(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臺北一名女子小美(化名)2018年7月21日和同事前往錢櫃敦南店喝酒歡唱,隔日凌晨2時50分在朋友的協助下搭上劉姓男子駕駛的計程車,沒想到對方竟然向同事謊報已經平安將人送回家,實際上則是開進巷子裡,再爬到後座性侵酒醉的她。雖然劉男辯稱當下只有坐大腿磨蹭,並沒有進入,但還是被士林地檢署依乘機性交罪起訴。

小美指控,2018年7月21日晚間和同事到錢櫃唱歌,後來因為不勝酒力醉倒,林姓女同事幫忙攙扶她去搭乘排班的計程車,並交代將人送回內湖的住處後要打電話回報,結果司機在隔日凌晨3時26分回報已抵達住處,但她睡到中午12時許醒來,卻發現下體疼痛,趕忙詢問同事昨晚到底發生什麼事,這才驚覺可能遭到性侵,前往醫院驗傷也證實下體有新的撕裂傷,於是立即報警。

夜店,喝酒,Club,酒吧,bar,Pub。(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小美和朋友到KTV飲酒歡唱,卻在回家路上遭計程車司機性侵。

雖然劉姓司機否認性侵,但坦承有把小美的內外褲脫下,再讓對方坐在大腿上磨蹭,並沒有真的發生性關係。而檢方調查,劉男將人送到住處附近後,認為女方酒醉有機可乘,於是先打電話向林女謊報,再把車開進巷子裡,自己爬進後座性侵得逞,2個小時後才真的將受害者送回家。

此外,小美到醫院驗傷除了下體紅腫、有新的撕裂傷外,內褲上也驗出司機的DNA。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最後還是依乘機性交罪起訴劉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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