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2016年7月,國土資源部出臺《關於補足耕地數量與提升耕地質量相結合落實佔補平衡的指導意見》,要求落實和完善耕地佔補平衡制度,堅決防止佔多補少、佔優補劣、佔水田補旱地,規範開展提升現有耕地質量、將旱地改造為水田(簡稱「提質改造」),以補充耕地和提質改造耕地相結合方式(簡稱「補改結合」)落實佔補平衡工作。那麼,廣東土地整治墾造水田建設執行什麼標準?工作如何開展?後續怎麼管理?針對這些問題,小編整理了關於廣東省墾造水田的3份文件,與大家一起分享。

一、廣東省土地整治墾造水田建設標準(試行)

2016年10月18日,廣東省農業廳、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聯合發布了《關於印發〈廣東省土地整治墾造水田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建設標準》)。

《建設標準》中規定了廣東省土地整治墾造水田建設涉及的術語和定義、區域劃分、選址條件、建設內容與技術要求等方面的內容;建設內容包括宜耕後備資源墾造水田和其他土地改造復墾提升為水田;要求建設必須符合規劃、利於環境和現代農業建設,尊重農民意願;《建設標準》為廣東省墾造水田的建設在基礎層面給予了規範指導。

《建設標準》詳細給出了墾造水田建設參照的各類標準和技術規範,同時對「水田」、「耕作層」、「犁底層」等14個適用於本標準的專業術語、定義進行了詳細解釋。《建設標準》根據行政區劃並結合地方實際將廣東省土地整治墾造水田建設區域劃分為平原低地、沿海臺地、丘陵和山地4個類型區。

土地整治墾造水田的選址要求因地制宜、考慮自然條件和生態建設,科學合理,建設集中。其中基本農田整備區,宜連片建設,水源充足的地帶劃為重點建設區域。並將地形、水源和土質無法保證,生態脆弱區域,人為和自然因素損毀嚴重的區域,以及規定不得開墾的區域劃為禁止建設區域。

在土地整治和墾造水田建設過程中,對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及其他工程等方面提出了相關技術要求。

上面說完了墾造水田怎麼建,下面再來說說這項工作具體怎麼開展。

二、廣東省墾造水田工作方案

2017年10月31日,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發布了《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墾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7〕272號),《廣東省墾造水田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按照「佔優補優、佔水田補水田」的要求,計劃到2020年,達成廣東省墾造水田30萬畝的目標。

《工作方案》在原則上,步調遵循以佔定補、以補定墾,科學定製計劃,穩步推進;規劃結合精準扶貧、資源活化利用、農村綜合整治等工作統籌安排;實施中要求先易後難、保證質量。

墾造水田工作由省級財政出資34億元作為資本金,各縣(市、區)政府為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協調、選址立項、驗收等工作,省建工集團、省水電集團為省級實施主體,依規定開展墾造水田工作。

全省30萬畝墾造水田任務分四期完成,2017年度完成不低於8萬畝的首期計劃,地塊原則上要求連片度在50畝以上、坡度在15度以下,地塊地類可以是農用地中的旱地、水澆地和可調整地類,也可以是未利用地、可復墾為水田的建設用地。2277個省定貧困村墾造水田地塊還可以包括非耕地的園地、坑塘水面地類。

值得一提的是,《工作方案》鼓勵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通過拆除舊房、空心村改造、整村搬遷等將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為水田。

同時要求改革簡化審批流程。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會同農業、財政等部門負責墾造水田項目選址及立項手續,5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審批。

前面說了墾造水田怎麼建?工作如何開展?那麼建設好的墾造水田怎麼管理

三、廣東省墾造水田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2018年1月15日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官網發布了《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農業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墾造水田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耕保發〔2018〕4號),《廣東省墾造水田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旨在加強廣東省墾造水田項目管理工作,規範墾造水田建設行為。《管理辦法》共分八個章節三十二條,主要以墾造水田項目實施流程為主線貫穿全文。

《管理辦法》適用於《工作方案》中所有墾造水田項目,並對建設單位予以了明確,建設單位是指由省屬國有企業、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分別明確的墾造水田建設單位。

省屬國有企業負責的墾造水田任務,主要由其所屬平臺公司為建設單位;縣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的墾造水田任務,主要由縣級土地整治機構為建設單位,如中山市、佛山市以及市轄區國土資源部門沒有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或土地整治機構的,可由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另行明確建設單位。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辦法》較《工作方案》在項目選址條件和禁止選址區域都特彆強調了土地的權屬問題。將新增水田、耕地面積,耕地質量、厚度,土壤質量等作為項目的關鍵建設指標。

《管理辦法》根據《工作方案》對項目的立項進行了審批簡化,明確了要求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會農業、財政部門負責審批,並且需報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備案。

此外,相較之前的《建設標準》,《管理辦法》在墾造水田的後期管理上筆墨較多,項目的實施和驗收方面更具體的體現在建設的各階段,施工管理、工程監理、竣工初驗、驗收確認等。同時,在在項目勘測和設計預算、後期管護和信息報備、資金使用和管理、監督和處罰上也給出了詳細規定。

責任編輯:王艷陽、林冬娜︱文章來源: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文章鏈接:【政策】關於墾造水田,這裡列出了廣東省的有關政策及解析

想了解更多相關行業資訊,歡迎關注公眾號↓

「 國地資訊 」(ID:guodizixun)、「 空間規劃大數據聯盟 」(ID:kjghdsjlm)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