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富、钞票。(图/达志/示意图)

▲财政部有三支箭,让想回来的台商可以顺利汇回、鲑鱼返乡(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引导海外资金回来,财政部心中有三箭,一,各区国税局设置「单一窗口」,第二支箭,最快下周就会发布,就是解释海外资金回,对于证明文件的松绑,并且给各区国税局统一标准;第三支箭就是,设立「台商回台的专法」鼓励台商回台投资5+2产业。

在财政部的心目中,引导海外资金回台的方式,第一种方式,就是各大国税局设立单一窗口,让企业透过会计师匿名询问,或者是辅导企业回台,目前南区国税局已经有成功汇回的案例2件。

第二支箭财政部最快下周就会公布解释令,让台商在海外的资金如何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资金更为明确,也有统一标准。例如说,如果10年前在海外销售的房子,已经超过7年的核课期间,纳税义务人如何证明是10年前所发生的证据。

以现在来说,纳税义务人除了要提出10年前的销售之外,还要证明这10年来,资金的流向确定是该笔资金无误,对于台商来说,这不仅繁杂,且根本没有办法达成,所以就不回来了,所以在证明所得上,财政部将给予松绑,例如只要提出10年前的销售房屋证明即可,中间的资金流向就予以简化。

资诚会计师事务所营运长许祺昌表示,财政部可能要观察第二支箭的成效,才会决定是否要推动第三支箭,也就是现在行政院正在讨论的「台商回台的专法」。据了解,专法的概念也先区分所得,而非外界所以认定的资金回来就要课税,但是会走到专法的,大部分都是无法证明本金还是所得,所以区分所得就变得很重要,财政部可能要推定一个比例,这也是无法证明资金为所得或本金的的台商引颈期盼。算出所得之后,投资5+2的产业的所得就会给予优惠税率(第一年10%、第二年12%)剩余的资金就是原本的税率20%。

财政部表示,专法要推动必须经过亚太洗钱防制组织(APG)认定后才能够确认。许祺昌认为,APG不太会涉入要给台商多少优惠税率等,台湾主要是要跟APG证明,即使台湾要吸引资金回来、给予台商优惠税率,在洗钱防制的工作上也不会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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