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普通消費者來說,花幾十萬買個車已經算是大額消費品,所以大家對汽車質量的期望還是相對較高的。萬一發現有什麼瑕疵或者故障,心底裏一定是不願意的,無論如何都想讓4S店處理,最好是能退款或者換全新的。

  近日網絡上就出現了這樣幾段視頻,內容大概是新買的奔馳車還沒開出店門口就發現漏油。而4S店的反饋是根據3包政策,只能給予更換發動機。車主當然就不願意了,雖說購車手續已經辦好,但車子根本還沒有正式使用,此時發現問題應該如何解決?事件一下子進入僵持的狀態。

  對此,大家都有什麼看法?

  相信大家都有聽說過汽車三包政策,即《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早在2012年6月27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新出臺的“三包”規定將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對於汽車三包政策,在此還是得詳細說一下,三包政策即指包退、包換、包修。一般汽車三包手冊上都有說明。

  包退:2年或5萬公里先到爲準,汽車存在嚴重的安全性故障,發動機、變速箱、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故障連續更換2次以上都不能正常使用,可申請退換。

  包換:新車在60天內或者3000公里之內,發動機、變速箱、制動系統失效,燃油故障漏油等可申請更換。

  包修:一般國內家用乘用車都是三大件發動機、變速箱、底盤爲主,不同品牌的車可能會提供3年十萬公里或者終生質保。此類視不同品牌汽車而定。

  常規的易損件像雨刮條、剎車片、輪胎、燈泡等一般只提供3個月或者1萬公里質保,不同的汽車品牌三包服務的時間長短不同,大家請記住此類。

  (文章視頻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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