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6 19:18

〔記者陳鈺馥/臺北報導〕內政部今日表示,臺北市、高雄市區等五都,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包租代管」社會住宅也有減徵,但新北市「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僅減徵30%,恐造成房東解約或不參加。另外,新北市直接興建社會住宅也僅減徵50%,將造成住宅部門財務負擔。

「希望新北市政府能重新檢討租稅優惠,以利社會住宅永續經營!」內政部呼籲,為利社會住宅能長期提供民眾以較低廉租金入住,新北市政府應研訂自治條例,對於政府直接興建社會住宅,能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再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地價稅及房屋稅參照自用住宅稅率,並溯及自「住宅法」修正施行之日施行。

內政部表示,目前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業依「住宅法」規定,完成地價稅、房屋稅賦稅優惠自治條例的制定,臺北市自治條例草案刻正送議會審議中,其中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的地價稅及房屋稅,皆採免徵。

內政部指出,臺北市政府「包租代管」社會住宅的地價稅及房屋稅,亦多參照自用住宅稅率,並溯及自「住宅法」修正施行之日施行。反觀新北市政府「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僅減徵30%,恐造成房東解約或不參加。

內政部強調,目前新北市政府送議會審查的「新北市興辦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草案,在「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僅減徵30%,房屋稅稅率為1.68%(自用住宅稅率1.2%)及地價稅為7‰(自住用地為2‰)。

內政部提醒,新北市政府所提草案對於已配合計畫參加包租代管的房東,恐因差別比較造成解約潮,或租約到期不參加後續計畫;對於未參加房東,也不利說服參加,或會將稅賦轉嫁予房客,造成租金負擔加重。

內政部提及,新北市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僅減徵50%房屋稅,從2.4%減免為1.2%,地價稅部分從10‰減免為5‰。目前新莊新豐青年社會住宅、永和秀朗派出所及青年社會住宅已完工招租、中央新村北側青年社會住宅、三峽國光青年社會住宅等興建中社會住宅,依照上開規定,每年仍應繳地價稅、房屋稅,會造成市府住宅部門的財務負擔。

內政部指出,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開放2500戶招租,共5947件申請,若依新北市政府目前草案,未來中央每年需繳交約1億元稅金給市府,約佔租金收入2成,將造成中央協助市府照顧愈多市民,卻要繳愈多稅給市府的不合理情況。

  • 內政部今日表示,新北市政府「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僅減徵30%,恐造成房東解約或不參加,新北市直接興建社會住宅也僅減徵50%,將造成住宅部門財務負擔。(記者陳鈺馥攝)

    內政部今日表示,新北市政府「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僅減徵30%,恐造成房東解約或不參加,新北市直接興建社會住宅也僅減徵50%,將造成住宅部門財務負擔。(記者陳鈺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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