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福州市委公開了一起涉黑涉惡違法典型案件的查處情況。作爲一起由福州市紀委和當地公安機關共同查處的案件,這起案件雖然沒有令人咋舌的案值或規模,但是在性質上卻十分特殊。

這起案件的特殊之處,不僅在於一舉牽連出了28名涉嫌爲黑惡勢力擔任“保護傘”的黨員幹部,更在於涉黑涉惡的兩名主犯,一父一子,竟然分別是福州市下轄的福清市原人大代表與原政協委員。

作爲黑惡勢力的頭目,林德發、林風父子的身份相當的“不一般”。做爸爸的林德發,在被查之前一直擔任福清市人大代表,而做兒子的林風,不僅位列福清市政協委員,還是陽下街道北林村的原村委會主任。

按理說,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身份,本應促使他們爲人民服務,爲家鄉做出貢獻,但在現實之中,這種特殊身份反倒成了他們橫行鄉里、胡作非爲的本錢。在特殊身份的庇護之下,林德發、林風父子不僅不知收斂,還發展了許多當地的黨員幹部與他們沆瀣一氣,構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犯罪團伙。

在通報之中,這對父子可謂罪行累累。經福州市有關部門調查,自數年前起,林德發、林風父子二人便糾集部分無業閒雜人員等,橫行鄉里,盤踞一方。二人涉嫌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濫伐林木、尋釁滋事、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行賄等多起違法犯罪案件。

在諸多惡行之中,這對父子似乎對森林事業“情有獨鍾”,他們的許多違法犯罪行爲,都與林木密切相關。2017年的一份舉報材料表明,林德發家裏非法所得的名貴樹種紅豆杉、香樟等都是2014年11月底在福清市新厝鎮鳳際村公開盜挖的。同時,在福清市龍江街道下劉村紗帽山,林氏父子也非法砍伐了800畝本應被保護起來的桉樹。

毫無疑問,如此惡劣的違法犯罪行爲早已被當地民衆發現,在這種情況下,這對父子想要逃避制裁,唯一的辦法就是拉攏當地有關部門的負責人成爲“保護傘“,與他們同流合污。

林氏父子對拉攏“保護傘”極爲上心,根據福州市官方通報的說法,他們“採取利益誘惑、感情投資等手段,羅織‘關係網’,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鞏固和擴張其社會影響力”。

而在被腐蝕的黨員幹部中,首當其衝的就是當地森林工作的“一把手”,福清市林業局原局長官國忠。以官國忠爲首,截至目前,福州市已依紀依法對28名黨員幹部作出嚴肅處理。

其中,除了官國忠以外、還有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教導員林洪、福清市陽下街道黨工委原書記林澤新、福清市林業局林政資源管理科原科長劉勇俊等等3人和官國忠一同被處以開除黨籍處分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福州市也正在對其他涉案的黨員幹部及相關人員再進一步深入覈查,並將根據調查情況,依紀依法作出嚴肅處理。

通報指出,林德發、林風父子案件,黑惡勢力問題和腐敗問題深度交織,影響惡劣,教訓深刻。個別涉黑涉惡犯罪分子滲入基層組織、破壞自然資源、巧取豪奪非法經濟利益,嚴重侵害當地羣衆切身利益,部分黨員幹部被拉攏腐蝕,與其吃吃喝喝、接受利益輸送,爲其站臺助威、甚至充當“保護傘”,使市場經濟秩序受到破壞,嚴重破壞了當地的政治生態。

衆所周知,在我國,縣級以上人大代表都是擁有“人大代表刑事豁免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許可,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非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許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審判。

這項規定的初衷,本是保護人大代表免受司法迫害,維護公衆民主權利,但卻絕不意味着人大代表可以肆意違法。

人大代表一旦被確鑿的證據證明違法,經過法定流程通報當地人大常委會,一樣可以在特別許可下被逮捕。而且,許多地方也有將涉嫌違法犯罪的人大代表依法除名之後再行逮捕的做法。人大代表的豁免權,只會保護人大代表的合法權利,而那些真正的違法作惡者,就像這起案件之中的林德發父子一樣,早晚會遭到法律的清算。

(資料來源:福建新聞網、昆明在線、中國人大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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